员工被公司劝退,但公司要求员工写离职申请书,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这是很多劳动者遇到的类似问题,尤其是公司经营困难、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公司通常会采取一些方式劝退员工。对此,我们作为员工该如何处理?
单从离职申请书来说,填写最关键的地方就是“离职原因”这一栏。因为这一栏涉及到你个人利益,公司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之类的问题。(至于有无劳动合同、有无缴纳社保、有无加班工资等,这里暂时不谈)
有的公司,劝退、挤兑你也好,给你调岗(或变相调岗)、降薪也罢,总之,就是想以各种方式让你觉得接受不了事实或承受不了委屈,激怒你。一旦你一冲动,提出主动辞职,就达到公司的目的了。
为什么呢?你如果中招了,主动辞职了,或者离职原因写的个人某种原因,那你就得不到所谓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以及失业保险金之类的了。
记住,离职原因很重要,“离职原因”这一栏一定不能写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之类的!
那么,如果公司真不想给你“活路”,我们该怎么办呢?
方案一:看看公司是否存在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违法行为。
我们可以在离职前搜集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具体证据有哪些,怎么收集证据等问题,此处暂不讨论),同时找到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如果有,那么你可以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当然,还是那句话,需要有足够的证据哈!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不予支付,反正你有足够的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甚至再起诉法院。
方案二:可以写公司让你离职的原因。
公司劝退或挤兑,一般来说,就是没有合法的理由辞退你。因此,不管公司怎么挤兑你,怎么让你不舒服,你千万不要因为冲动而主动离职。离职可以,离职原因必须写公司的原因让你辞职。
当然,如果公司不同意这份离职书,你可以赖着不走,直到公司出具因公司原因辞退你的通知书,或者保留公司权威人士让你离职的录音或聊天的证据(内容中最好有某某领导的职务、名字等称呼)。留取证据的目的,就是便于你主张公司支付赔偿金之类。
总之,不管是找公司违法行为离职,还是因公司原因辞退你,都要保留足够的证据,这样便于你“秋后算账”,仲裁或起诉时有理有据!另外,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你还需要准备一些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些证据(详情阅读《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是不是就不能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呢?NO!》,点击文末“了解更多”阅读内文)。
例外,如果你不想要什么补偿、赔偿之类的,那就随便写离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