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白堂书坊牌记
对岳飞的题咏代有其人,陈铨序中称麦公重刊《精忠录》时“增集古今诗文凡若干篇”,而此“会纂宋岳鄂武穆王精忠录后集”所据之《精忠录》显然在麦公弘治刊本基础上又有所“增集”,第一部分增加了王华《重修敕赐忠烈庙记》,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诗词也都增添了不少。
“会纂宋岳鄂武穆王精忠录后集”第二部分卷端题“会纂宋岳鄂武穆王精忠录后集”,第二行题为“古今赋咏”。卷终题“新刊宋岳鄂武穆王精忠录后集”。“古今赋咏”内容大体同于《精忠录》卷之五,但有所增补。如“古诗”增加了晋陵段金的诗,“词”增加了陈璟和陈珂之作,卷末还增添了李春芳所作歌行。
“会纂宋岳鄂武穆王精忠录后集” 第三部分卷端题“会纂宋岳鄂武穆王精忠录后集”, 卷终题“会纂宋岳鄂武穆王精忠录后集”,同一页有书坊牌记:“嘉靖壬子年秋清白堂新梓行”。此为“律诗”部分,但其卷末比《精忠录》卷六多了十四位诗人的十九首诗,这十四位诗人为:陈鼎、李赞、邵宝(李赞与邵宝联句)、欧阳旦、刘琬、边宪、彭泽、杨旦、陈珀、谢朝宣、杭淮、陈良器、陈璟、陈珂。
第三部分后附“重刊精忠录后序”,署“正德五年岁次庚午秋八月哉生明 赐进士巡按浙江清戎监察御史海阳李春芳序”。此序不见于朝鲜本《精忠录》。⑨
“会纂宋岳鄂武穆王精忠录后集”比朝鲜本《精忠录》多出的诗文,其作者皆为正德年间官员,且以浙江官员为多。
从以上对读可以看出,小说附录之“会纂宋岳鄂武穆王精忠录后集”与《精忠录》关系密切,但其底本不是朝鲜本所据之弘治本《精忠录》,而是正德五年刊本,比之于弘治本又有新的增集。
日本宽政七年写本《精忠录》
三、嘉靖本《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小说正文与《精忠录》前三卷的关系
嘉靖本《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小说正文之前的图像和正文之后的附录,与《精忠录》多有相同,关系密切。但《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小说的正文,则与《精忠录》有着明显的差异。很显然,虽然都以岳飞为题材,但是二书文体性质完全不同,《精忠录》属于历史资料的编集,而《大宋中兴通俗演义》是小说。
当然,作为历史小说的《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必然要以历史资料作为编撰素材,但从素材到小说,历史资料演化为文学作品,必然也需要经过综合分析、提炼变形的创作过程,小说才成其为小说。所以,《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与《精忠录》的差异是必然存在的。
作为小说素材的历史资料,主要指的是《精忠录》正文前三卷的内容,即卷一《宋史本传》,卷二《武穆事实》,卷三《武穆著述》。
若从事件整体来说,《精忠录》卷一卷二所叙岳飞之事在《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之中基本都写到了,当然,事件前后顺序不完全一样。
若从文字语段的一一对应来说,小说有完全同于《精忠录》的文字,但更多的是以《精忠录》文字为枝干加以改写,或把文字变得更通俗,或增加细节描写,有的融合其他材料而叙事,有的根据事理逻辑进行适当的情节改写。
小说完全同于《精忠录》的片段其实不多,只有岳飞的二段奏章和一段“吕东莱先生评曰”。奏章一为绍兴七年高宗问岳飞中兴之事,岳飞慷慨手疏上言,一为绍兴九年岳飞称和议未便之意所上表文。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与《精忠录》完全相同的文字是疏表、评语一类的资料性文字,而不是叙述性文字,这是比较符合小说编撰运用历史资料的规律的,因为小说和史著毕竟是两种文体,小说之所以为小说正在于叙述性文字的生发,若连叙述性文字都完全照抄史实材料,则小说难以成小说。
但一方面因为历史小说艺术发展阶段的局限,另一方面由于历史资料本身所具有的叙事性,所以,我们仍然读到《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与《精忠录》相接近的很多叙述性文字。
《精忠录》之卷一《宋史本传》的叙事较为完整,与卷二《武穆事实》相比叙述岳飞言行较为细致,已经略具小说性质。如宣和四年,“相有剧贼陶俊、贾进和,飞请百骑灭之。遣卒伪为商入贼境,贼掠以充部伍。飞遣百人伏山下,自领数十骑逼贼垒。贼出战,飞佯北。贼来追之,伏兵起,先所遣卒擒俊及进和以归”。
类似这样的片断很多。但《宋史本传》若与《鄂王行实编年》相比则较为简略。
武穆像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中叙述较为简略的部分就与《宋史本传》很接近,如卷一的《岳鹏举辞家应募》一段:
却说相州汤阴人姓岳名飞,表字鹏举,世以农为业。其父岳和能勤俭节食,以济饥者。耕田有侵其地界,和即割与之,亦不与辩。人借钱谷有负其债者,再不索取。由是乡人皆感德之。其妻姚氏尤贤。生岳飞时,有大禽若鹄,飞鸣室上,因以为名。未满月,黄河内决,大水暴至,飞母抱飞坐在瓮中,随水冲激及岸边,子母无事,人皆异之。飞少负气节,沉厚寡言。家贫力学,尤好《左氏春秋》及孙、吴兵法。生有神力,十二岁时,能拽三百斤弓、八石之弩,尝学射于豪士周同处。
与此相近的内容也见于《精忠录》之“武穆事实”与《鄂王行实编年》,但“武穆事实”所述过于简单,《鄂王行实编年》又过于琐碎,《宋史本传》叙述则较为全面而又不失简洁,小说的叙述更接近于《宋史本传》。《宋史本传》叙述如下:
岳飞字鹏举,相州汤阴人。世力农。父和,能节食以济饥者。有耕侵其地,割而与之。贷其财者,不责偿。飞生时有大禽若鹄飞鸣室上,因以为名。未弥月,河决内,黄水暴至。母姚抱飞坐瓮中,冲涛及岸得免,人异之。少负气节,沉厚寡言。家贫力学,尤好左氏春秋、孙吴兵法。生有神力,未冠挽弓三百斤,弩八石。学射于周同,尽其术,能左右射。
安图本序
由于《精忠录》中的《宋史本传》和《武穆事实》互有详略,所以,《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往往结合二者叙述加以展开。比如《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卷六《岳飞奏请立皇储》绍兴七年一段叙述,前半段多同于《武穆事实》,后半段则近于《宋史本传》。
引文对比如下:
《武穆事实》
丁巳七年春三月。扈从至建康,诏王德郦琼曰:“听其节制,如朕亲行。”时韩世忠张俊皆久贵立功,而飞少事俊为列将,一朝拔起,爵位与齐。俊深忌之。飞数见上,论恢复之略。以为刘豫者,金人之屏蔽,必先去之,然后可图。因慷慨手疏言:“臣自国家变故以来,从陛下于戎伍,实有致身报国,复仇雪耻之心。仗社稷威灵,粗立薄效,陛下录臣微劳,擢自布衣,曾未十年,官至太尉。一介贱微,宠荣超躐,有踰涯分。又蒙益臣军马,使济恢图。臣实何人,敢不报称。臣谓金人立刘豫于河南,盖欲荼毒中原,以中国而攻中国。粘罕因得休兵观衅。望陛下假臣日月,得便提兵,直超京洛,据河阳陕府潼关,以号召五路叛将。叛将既害,王师前进,彼必弃汴而走,河北京畿陕右可以尽复,然后分兵浚滑,颈略两河,则刘豫成擒,金人可灭,社稷长久之计,实在此举。”帝曰:“有臣如此,顾复何忧。进止之机,朕不中制。”复召至寝阁,命曰:“中兴之事,一以委卿。”飞遂图大举。会秦桧主和议,忌之。言于上,请诏诣都督张浚府议事。即日上章乞解兵柄,步归庐山,庐于周国夫人墓侧。
《宋史本传》
七年,入见帝。从容问曰:“卿得良马否?”飞曰:“臣有二马……”帝称善,曰:“卿今议论极善。”进拜太尉,继除宣抚使,兼营田大使。从幸建康。以王德、郦琼兵隶飞,诏谕德等曰:“听飞号令,如朕亲行。”飞数见帝,论恢复之略,又手疏言:“金人所以立刘豫于江南,盖欲荼毒中原,以中国攻中国,粘罕因得休兵观衅。臣欲陛下假臣月日,便则提兵趋京洛,据河阳陕府潼关以号令五路叛将。叛将既还,遣王师前进,彼必弃汴而走,河北京畿陕右可以尽复,然后分兵浚滑,经略两河。如此则刘豫成擒,金人可灭,社稷长久之计,实在此举。”帝答曰:“有臣日刺,顾复何忧。进止之机,朕不中制。”又召至寝阁,命之曰:“中兴之事,一以委卿。”命节制光州。飞方图大举,会秦桧主和,遂不以德琼兵隶飞。诏诣都督府与张浚议事。浚会飞曰:“王德淮西军所服,浚欲以为都统,而命吕祉以督府参谋领之,如何?”飞曰:“德与琼素不相下,一朝揠之在上则必争。吕尚书不习军旅,恐不足服众。”浚曰:“张宣抚如何?”飞曰:“暴而寡谋,尤琼所不服。”浚曰:“然则杨沂中尔?”飞曰:“沂中视德等尔,岂能驭此军?”浚艴然曰:“浚固知非太尉不可。”飞曰:“都督以正问,飞不敢不尽其愚,岂以得兵为念耶。”即日上章乞解兵柄,终丧服。以张宪摄军事,步归庐母墓侧。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卷六《岳飞奏请立皇储》
绍兴七年正月,有徙都建康之命,作太庙……高宗召岳飞赴行在。春三月,岳飞扈从至建康,帝升岳飞为湖北京西宣抚使,进拜太尉,以王德、郦琼兵属之。诏德、琼曰:“卿听飞节制,如朕亲行。”时韩世忠、张浚皆久贵立功,而飞少曾事俊为其列将,一旦拔起,爵位与齐,俊深忌之,始与之有隙矣。岳飞每朝见,数以恢复为意,以为刘豫者,金人之屏蔽,必先去之,然后可图。帝详问其进取之机,飞因慷慨手疏上言。
疏曰:臣自国家变故以来,(从)陛下于戎伍,实有致身报国复仇雪耻之心。仗社稷威灵,粗立薄效。陛下录臣微劳,擢自布衣,曾未十年,官至太尉。一介贱微,宠荣超躐,有逾涯分。又蒙益臣军马,使济恢图。臣实何人,敢不报称。臣谓金人立刘豫于河南,盖欲荼毒中原,以中国而攻中国,粘罕因得休兵观衅。望陛下假臣日月,得便提兵直趋京洛,据河阳陕府潼关以号召五路叛将。叛将既还,王师前进,彼必弃汴而走,河北京畿陕右可以尽复。然后分兵浚、滑,经略两河,则刘豫成擒,金人可灭。社稷长久之计,实在此举。
帝览疏大悦,曰:“有臣如此,顾复何忧。进止之机,朕不中制。”复召至寝阁,命曰:“中兴之事,一以委卿。”飞退出,遂图大举。会帝以秦桧为枢密使,欲专主和议。及闻岳飞陈北伐之计,深忌之,言于帝曰:“岳飞所志,宏略过人,陛下可诏之诣都督府措置边务,必见成效。”帝从之,即下诏着令岳飞诣都督府参赞军事,自是岳飞见上有常也。飞因至都督府来见张浚,张浚与之握手极欢。二人依次序坐定,交论边务事。浚谓飞曰:“副统制王德总戎已久,淮西军所信服,吾欲以为淮西都统制,命吕祉以督府参谋领之,足下以为如何?”飞曰:“昔刘光世所部之兵,俱淮西反叛逃亡之徒,若调治制驭非其人,致变作乱如反掌之易耳。况王德统制郦琼,并列辈也,岂肯相让。一旦使居其上,必然不服,致生争端,悔之晚矣。且吕尚书终是书生,未曾惯习军旅,不足以服众。若依飞论,当于大将中选名高望重能服诸将者委任之,方得妥帖。”浚曰:“既王德、吕祉不足任,然则张俊、杨沂中其人如何?”飞曰:“张宣抚飞之旧帅也,飞足晓其人,暴而寡谋,郦琼平昔所不信服。沂中比王德才相上下,岂能御此军哉。”浚艴然曰:“浚固知非太尉不可受斯任也。”飞曰:“都督以正问飞,飞不敢不尽愚情以对,岂以得军为念哉!”张浚不悦。岳飞即辞而出,自度有忤张枢密意,乃再上表乞终母制。
表曰:草土臣岳飞札子奏乞终守服,奉圣旨不允。伏望圣旨检会所奏,特许臣终制取进止。 绍兴七年某月日臣岳飞谨言。
表上,朝廷见其哀切再三,准其终服。诏下,岳飞以张宪于鄂州总摄军事,即日与子岳云回至江州庐山,仍守母丧服,不在话下。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并不只是把《精忠录》改写得更通俗些、更多一些细节。《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中很多情节段落,都在《宋史本传》和《武穆事实》的枝干上丰富了事件的叙述,大量铺展情节。这是小说编撰所必然具备的创作因素和想象能力,但从具体的语段对比可见,小说编撰者其实是更直接的参考了《鄂王行实编年》。
与《精忠录》对比,《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的文字语段往往更接近《鄂王行实编年》。如《岳飞用计破曹成》中“破曹成”一段,岳飞故意装作没看见被捉的探子,询问粮饷,并下令连夜回驻茶陵就粮,小说写道:“分付已毕,回身遇见曹成打探人,岳飞慌把双手搓其两耳,跌脚。”相近的表达,在“宋史本传”中是“已而顾谍若失意状,顿足而入”。而《鄂王行实编年》卷二绍兴二年的记载是:“已而顾见成谍,捽耳顿足而入”。小说的“双手搓其两耳,跌脚”显然是“捽耳顿足”的直译。
上文已述及,无论“宋史本传”还是“武穆事实”之稍有细节者,大多出于《鄂王行实编年》,《鄂王行实编年》的叙述比“宋史本传”、“武穆事实”二者详细。而《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中像《岳鹏举辞家应募》这样更近于“宋史本传”简洁叙述的片断其实不多,《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中的叙述绝大多数都要比“宋史本传”和“武穆事实”更为详细,因而更接近于《鄂王行实编年》的叙述。
小说往往在《鄂王行实编年》的基础上更详细地铺展情节,增加叙述语言,增加人物动作和语言细节,使事件叙述更为具体生动。比如“讨李成”、“降张用”一段,《精忠录》之《宋史本传》和《武穆事实》所叙都较为简单、概括,《鄂王行实编年》则更为详细,多细节,《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卷四《岳飞用计破曹成》应该就是在《鄂王行实编年》的基础上加以生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