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包衣”
我们在看清朝影视剧的时候,会发现在清廷和贵族家中,有一种被称为“包衣”的人。那么,“包衣”是什么人呢?“包衣”,又叫包衣阿哈,男性包衣称为“包衣哈哈”,女性包衣称为“包衣赫赫”,都是满语的音译。清朝建立以后,吸取明朝灭亡的教训,撤掉太监管事的二十四衙门,设置内务府,接收大量奴仆,为皇室和贵族服务,他们就是“包衣”。“包衣”的来源大概有四种人:一是原来的奴隶,二是战俘,三是罪犯,四是沦落的平民。“包衣”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婚配由主人做主,生育的后代仍为奴仆。不过,“包衣”是一种身份极为特殊的人群,在皇室和贵族家庭他们是奴仆,是受剥削和压迫的人,而由于他们和主人的密切生活关系,往往又拥有更多升官发财的机会,去剥削压迫别人。因而,很多“包衣”往往以当奴仆为荣。《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曾祖父母都曾是清廷“包衣”,后代有四人任职江宁织造,富甲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