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在该地区林粮间种植模式中,玉米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0世纪50年代的数据也证明了这一点,“在桐树生长的地方,不能有杂草和灌木丛,但可以种植玉米和其他谷物”,这一点也得到了证实。
在1962年,林刚对山区的油桐树的种植进行了总结,他说:“山区的农户,在开垦了荒山之后,通常会在头一年种上玉米或者其他的杂粮,然后在第二年再种上油桐树,然后再种上玉米或者其他的农作物。”
他还对“特别是中间的玉米或者其他的农作物,按照普通农户的习惯,即使种上了两三年,也不会给它们施肥。”
因此,在垦山区,玉米是一种主要的杂粮。
在雍正的“改良法”之后,湘西就成了全国市场的一个重要部分,从而促进了当地的桐油生产和销售,并进一步扩大了油桐的种植规模。
在山区和沟谷,山地居民利用“刀耕火种”的方法,进行林粮间作,一方面能使土地迅速成熟,节约劳动时间;另一方面,他们可以获得大量的粮食,起到林粮兼收的作用。在这一背景下,玉米逐渐取代了杂粮,成为一种新型的套种作物。
三、嘉庆年间的“屯政”与广袤的玉米(一)山地“穷民”的发展
明代在湘西设防,筑寨,推行屯田制度,招揽民夫耕种。清朝承袭这一政策,允许军队和一些外来人口进入。
大量的外来移民进入当地,造成了当地居民、军人、平民和顾客的混居。甚至在一个较为封闭的苗族聚居地——永绥堂,也只有“几十个土户”,其他大部分都是从内陆迁入的。
进入湘西地区的汉族,在土家族、苗族、瑶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中,以各种不合法的方式侵占了当地居民的财产,使当地居民与当地居民的矛盾更加激化。
虽然朝廷制定了许多政策,对汉人买地进行了限制,但是,“初时,永绥殿挂在苗寨之中,城外寸土皆苗,数十年后,全数为民田”,最终引起了乾嘉苗族的暴动。
叛乱之后,清廷实行“屯政”政策,改变了苗疆的土地所有权,将大部分的土地都国有化,形成了“自嘉道以来,开始设立屯田,每一寸土地都被公有化......其寨子里的村民,不是以士兵为食,而是以租种官田和官田为业。”
雍正“改土归流”后,当地“分郡县,与内地融为一体”,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当地,造成当地居民、军人、平民、顾客等多方面混居。甚至在较为闭塞的苗人村落永绥堂,也有“土户零寥几十户”,其他居民大都从内陆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