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执甲,时代英雄,,你们闻令而动,逆行千里,毅然赴险,全国和驻外使领馆将为你们下半旗志哀。
历史上天安门广场的国旗下半旗50次以上,其中30余次系为中国国家*;17次为外国政治人物;1次为南联盟使馆被炸事件遇难记者;另外3次则是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的全国哀悼日。
如何下半旗呢?下半旗,并不是将国旗降至旗杆的一半处,也不是直接把国旗升至旗杆的一半处,《国旗法》规定: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究竟是“志哀”还是“致哀”?“致”是送达的含义,传达的对象是确定的。而“志”是铭记、铭刻的含义,哀悼对象不确定,比“致哀”更重,比如:2020年4月4日下半旗志哀。
下半旗的源起:这种做法最早见于1612年。英国船“哈兹·伊斯”号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时,船长不幸逝世,船员们为了表示对已故船长的敬意,将桅杆旗帜下降到离旗杆的顶端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当船只驶进泰晤士河时,人们见它的桅杆上下着半旗,不知何意,一打听,原来是以此悼念死去的船长。
到17世纪下半叶,这种志哀方式流传到大陆上,遂为各国所采用。
文案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