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宫廷,由于乐人的参与,使得“相和歌”获得高度发展,从而形成了一种结构较复杂的、大型的歌舞曲形式,称为“相和大曲”。一首完整的相和大曲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引子性质的“艳”,有抒情的歌舞,可唱可不唱;二是正曲,通常有好几段歌词,每唱完一段都有一个器乐插段(多段歌曲与器乐间奏的部分),称为“解”;三是“趋”与“乱”,也分有词无词两种。“趋”是乐舞快捷之意,“乱”是高潮(大约是全曲即将结尾,众乐齐举、速度加快、情绪热烈奔放的高潮部分),音乐表现特别丰满。但其中艳、趋、乱等部分并不是每部大曲都全有的。伴奏乐队一般由笙、笛、节鼓、琴、瑟、琵琶(阮)等七种乐器组成,也有加篪或用筑而不用节鼓的。汉代“相和歌”最常用的调式有三种::平调、清调、瑟调,另外,还有不常用的楚调和侧调。“相和大曲”的名称和歌词,现今尚存在《宋书·乐志》、《乐府诗集》等史籍中。
乐府音乐来自各地民间,风格多样,有所谓平、清、瑟、楚、侧等不同的乐调,包括三种结构不同的音阶,即:古音阶(亦称雅乐音阶);新音阶(亦称清乐音阶);侧商音阶(亦称燕乐音阶):
古音阶
宫 商 角 变徵 徵 羽 变宫
新音阶
宫 商 角 清角 徵 羽 变宫
燕音阶
宫 商 角 清角(变) 徵 羽 清羽(闰)
四、民间歌舞
除了鼓吹乐和相和歌外,汉代宫廷还有一些来自民间的歌舞,如《巴渝舞》、《.巾舞》、《鞞(bing)舞》、《白纻舞》、《磐舞》(七盘舞)。除了这些舞蹈外,还有《建鼓舞》、《踏舞》、《剑舞》等形式,另外还有出于周代散乐的各种百戏等,这种百戏有各种各样的杂技庵属性的表演,也有一定的情节的角抵戏,如《东海皇公》之类。
东海皇公
五、文人与琴
琴,又称瑶琴、玉琴、丝桐和七弦琴,后世或称为古琴,是我国古代重要的乐器,是汉民族的传统乐器,至少有三千年以上历史。古琴在周代就被广泛使用,在汉代它逐渐形成了七弦十三徽的形制。古籍记载伏羲作琴,又有神农作琴、黄帝造琴、唐尧造琴等传说;舜定琴为五弦,文王增一弦,武王伐纣又增一弦为七弦;可见古琴文化的源远流长,博大精深。
古琴形制崇尚自然,面圆而底平,象征天圆地方;琴长三尺六寸五分,象征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古琴的十三个徽,代表十二个月加一个闰月,弹奏古琴,即是面对天地日月;古琴的两个音孔,称为“龙池”和“凤沼”;琴弦的支撑称为“岳山”和“龙龈”,岳山代表高山,琴弦代表流水。
古琴,在汉代也有重大发展,湖南马王堆出土的汉琴,已初步确立了七弦的体制。在刘安(公元前179—122年)所编的《淮南鸿烈·修务训》中曾有“参弹复徽”的话,说明琴徽在西汉中期也已确立。七弦十三徽的确立使古琴成为一种十分重要的独奏乐器。
古琴不仅是一种独奏乐器,而且是“相和歌”乐队中一种重要的伴奏乐器。因此,从事琴曲创作或表演的,不少是社会地位低下来自民间的专业乐工。他们中间,有的进入宫廷为“待诏”,有的则进入乐府等专业音乐机构充任“琴工员”的职务。西汉宣帝(刘询)时,著名人物有渤海人(今黑龙江地区)赵定、梁国人(今河南商丘)龙德,东海人(今山东江苏部分地区)师中等。师中,据说是春秋时代著名琴工师旷的后代,可见他是一个世代以琴为业的琴工。东汉初年,则有任真卿与虞长清两人最负盛名。据说他们“能传其度数妙曲遗声”(《桓谭新论》),能传授当代的“妙曲”和先秦的“遗声”。由于这些琴工的努力,这个时期的琴曲创作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不少琴曲直接来自当时的“相和歌”或“相和大曲”。如汉末蔡邕和魏末嵇康《琴赋》提到的《太山》(即《太山梁甫吟》)、《东武》(即《东武吟》)、《饮马长城》(即《饮马长城窟行》)、《王昭》(即《王昭君》,又名《明君》)、《楚妃》(即《楚妃叹》)、以及《广陵散》等曲,原来都是汉代的“相和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