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的刘勰,在《文心雕龙·丽辞》中,对“语句的平行和对偶”做了总结,说:“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
这已经上升到了文学和美学理论的层面。
唐以后,又有发展,提出了所谓“同类对”“异类对”“双声对”“叠韵对”“连绵对”等等繁复的细分。
这种美学追求,是“骈文”产生的潜在动力,而汉语言学、文字学又是其形成的基础。
“骈文”与“散文”“韵文”并不难区分。关于“骈文”居于韵、散之间,是讲“骈文”与“散文”和“韵文”的区别。
中国自古文章,即有“韵”又有“散”,且“散”中有“骈”。
《诗》《书》《易》中,“散”中有“骈”;后来,“骈文”出现,又是“骈”中有“散”。
这是说,一是不能由此断定“骈文古已有之”;二是不能因为骈文中有散句就否认其属于骈文。
“骈文”和“散文”的明显区别,除了对偶句多还是散句多这一点之外,更在于对文章气势风格追求之不同,具体表现在风格、语言、用典表达效果等等。
“骈文”和“辞赋”的关系,也不难区别——从修辞上说,骈文以对仗为主而辞赋以铺陈为主;从句法上说,骈文以对偶为主而辞赋以排比为主;从韵律上说,骈文求平仄而不看重押韵,辞赋则不仅讲究平仄还需句尾押韵;从题目上说,骈文常题目随意而辞赋一般都以赋名之;从功能上说,骈文更为灵活甚至做论说文用,而辞赋基本用于描写和抒情。
有人说,后来科举中所用的“八股文”就是“骈文”,这个说法不确——二者之间区别亦很明显,不遑论及。
“四六文”,只可算是对“骈文”之“泛称”。将“骈体文”或“骈俪文”简化为“骈文”,是清代的事情。在这之前,“骈文”曾长期被叫作“四六文”。据称,唐李商隐的《樊南四六》,首开“四六文”一名之先河。
北宋欧阳修、夏竦,亦以“四六”称自己的此类作品。
唐柳宗元《乞巧文》有“骈四俪六,锦心绣口”语,被看做是“骈俪文”称谓之源。宋黄伯思则首提“骈俪体”。
被称为“四六文”,并非没有道理,这是古人长期探索的结果。
《文心雕龙·章句》说:“四字密而不促,六字格而非缓。”这讲的,是四六句在诵读时的节奏和韵律的变化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