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没说,司马光没说,但我觉得是有的,这一点也不可耻。
豫让刺赵,赵氏放他一马,因为意气相投,如此之度量心胸,不也是侠义精神吗?豫让被捕,请求赵氏成全,让他以剑击赵氏之衣,赵氏依旧成全了他。直到最后,赵氏都没有为难豫让,而是给予了他最后的选择权——拔剑自刎,这是对豫让最大的尊重。
赵襄子灭智氏,本就是现实逼迫的,诸侯相互攻伐,你不打别人,别人便要打你。豫让刺赵,同样没有对错,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们两者之间并无善恶之分,都不过是尊重自我的选择,都不过是自我使命的完成,而不是夸张的对立。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是豫让对自我价值的选择,刺*赵襄子是他自我价值的实现。在纷繁的世事与残酷的现实之中,逆流而上去完成自我使命的人,才能够被称为“侠”;珍视人性迸发的光辉的人,才能够被称为“义”。
如此之侠义,是金庸不能理解的,大家都是凡人,谁又能为了谁呢?哪有什么盖世武功,唯一能做的,不过是为了自我实现而以命相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