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些公司名义上进行调查,实际却是派了亲信,谎称格蕾丝身体状况良好,试图掩盖整个事情。
越来越多的女孩出现了“镭下巴”,而那些使用镭涂料的公司仍然保持沉默,甚至买通医生在她们的报告中写上不同的死因,由于梅毒的部分症状和镭女孩的症状类似,因此医生诊断的结果往往是“梅毒”。
显然她们的症状并不是梅毒,为了证明清白,家人和朋友挖出了一具女孩的尸体,打开棺木时,发现她的遗体仍然微微发光,微光证明了尸体内的镭。
最可悲的是,镭的半衰期特别长,有1600年,也就是说尸体可以荧光千年。
纸终究包不住火,当死亡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开始怀疑,5名女孩联名上诉。
不幸的是,人微言轻的她们,很难找到律师为她们辩护,甚至很难得到足够的公众关注,排除万难上诉后,案子也并没有被认真对待。
直到1928年,一位长期服用镭产品的上层人士死亡后,法院和公众才开始真正面对这个案子。
意识到已经无法掩盖真相,镭公司开始改变策略,知道镭女孩病情严重,时日无多,镭公司找各种理由拖延审判,审判日期也从9月改到了次年6月初,在这段时间,至少有50名妇女已经死于工厂的辐射中毒,而起诉的5个人病情也越来越严重。
为了控制公众舆论,镭公司开始用钱收买。
在审判前几天,部分镭女孩和镭公司达成庭外和解,每个妇女都得到了1万美元(相当于今天的10万美元),以及支付她们所有的医疗和法律费用。他们还得到承诺,镭女孩的余生,每年都会得到600美元。
只有镭女孩凯瑟琳·多诺霍没有同意,她一次又一次地重新提交了自己的案子,在1939年,她赢了。
最后
镭女孩的坚持,促成了《劳工法》的建立,也解开了镭的真面目。
科学的发展需要时间,有时真理会滞后,可以理解,但是无良商人在利益的驱使下,明知危险但依然继续的行为令人发指。
想想曾经痴迷的“纳米科技”、“磁性手环”、“药妆”等相关产品,作为消费者,还是需要理智,希望类似的事情永远不会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