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屋面排水坡度应符合表4. 4.3的规定。
- 2当屋面采用结构找坡时,其坡度不应小于3%。
- 3混凝土屋面檐沟、天沟的纵向坡度不应小于1%。
4.4.4屋面应 设置独立的雨水收集或排水系统。
4.4.5屋面工程防水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当设备放置在防水层上时,应设附加层。
- 2天沟、檐沟、天窗、雨水管和伸出屋面的管井管道等部位泛水处的防水层应设附加层或进行多重防水处理。
- 3屋面雨水天沟、檐沟不应跨越变形缝,屋面变形缝泛水处的防水层应设附加层,防水层应铺贴或涂刷至变形缝挡墙顶面。高低跨变形缝在立墙泛水处,应采用有足够变形能力的材料和构造作密封处理。
4.4.6非外露防水材料暴露使用时应设有保护层。
4.4.7瓦屋面、 金属屋面和种植屋面等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基本风压、地震设防烈度和屋面坡度等条件,采取抗风揭和抗滑落的加强固定措施。
4.4.8屋面天沟和封闭阳台外露顶板等处的工程防水等级应与建筑屋面防水等级一致。
4.4.9混凝土结构屋面防水卷材采用水泥基材料搭接粘结时,防水层长边不应大于45m。
4.5建筑外墙工程
4.5.1建筑外墙防水应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的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进行整体防水设计。建筑外墙门窗洞口、雨篷、阳台、女儿墙、室外挑板、变形缝、穿墙套管和预埋件等节点应采取防水构造措施,并应根据工程防水等级设置墙面防水层。
4.5.2墙面防水层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水等级为一级的框架填充或砌体结构外墙,应设置2道及以上防水层。防水等级为二级的框架填充或砌体结构外墙,应设置1道及以上防水层。当采用2道防水时,应设置1道防水砂浆,及1道防水涂料或其他防水材料。
2防水等级为一级的现浇混凝土外墙、装配式混凝土外墙板应设置1道及以上防水层。
3封闭式幕墙应达到一级防水要求。
4.5.3门窗洞口节点构造防水和门窗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门窗框与墙体间连接处的缝隙应采用防水密封材料嵌填和密封;
- 2门窗洞口上楣应设置滴水线;
- 3门窗性能和安装质量应满足水密性要求;
- 4窗台处应设置排水板和滴水线等排水构造措施,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
4.5.4雨篷、阳台、室外挑板等防水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雨篷应设置外排水, 坡度不应小于1%,且外口下沿应做滴水线。雨篷与外墙交接处的防水层应连续,且防水层应沿外口下翻至滴水线。
- 2开敞式外廊和阳台的楼面应设防水层,阳台坡向水落口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并应通过雨水立管接入排水系统,水落口周边应留槽嵌填密封材料。阳台外口下沿应做滴水线。
- 3室外挑板与墙体连接处应采取防雨水倒灌措施和节点构造防水措施。
4.5.5外墙变形缝、穿墙管道、预埋件等节点防水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变形缝部位应采取防水加强措施。当采用增设卷材附加层措施时,卷材两端应满粘于墙体,满粘的宽度不应小于150mm,并应钉压固定,卷材收头应采用密封材料密封。
- 2穿墙管道应采取避免雨水流入措施和内外防水密封措施。
- 3外墙预埋件和预制部件四周应采用防水密封材料连续封闭。
4.5.6使用环境为 I类且强风频发地区的建筑外墙门窗洞口、雨篷、阳台、穿墙管道、变形缝等处的节点构造应采取加强措施。
4.5.7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外墙接缝以及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处应采用密封材料、止水材料和专用防水配件等进行密封。
4.6建筑室内工程
4.6.1室内楼地面防水做法应符合表4. 6.1条的规定。
4.6.2室内墙面防水层不应少于1道。
4.6.3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应设排水坡,并应坡向地漏或排水设施,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 0%。
4.6.4用水空间与非用水空间楼地面交接处应有防止水流人非用水房间的措施。淋浴区墙面防水层翻起高度不应小于2000mm,且不低于淋浴喷淋口高度。盥洗池盆等用水处墙面防水层翻起高度不应小于1200mm。 墙面其他部位泛水翻起高度不应小于250mm。
4.6.5潮湿空间的顶棚应设置防潮层或采用防潮材料。
4.6.6室内工程的防水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地漏的管道根部应采取密封防水措施;
- 2穿过楼板或墙体的管道套管与管道间应采用防水密封材料嵌填压实;
- 3穿过楼板的防水套管应高出装饰层完成面,且高度不应小于20mm。
4.6.7室内需进行防水设防的区域不应跨越变形缝等可能出现较大变形的部位。
4.6.8采用整体装配式卫浴间的结构楼地面应采取防排水措施。
4.7道桥工程
4.7.1桥梁工程桥面应设防水层,并应有完善的防水、排水系统,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还应设置渗水引流系统。
4.7.2桥面防水材料应根据桥梁结构特点、交通荷载、环境气候、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选择。当选择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时,材料的高温稳定性、低温柔性和耐老化性还应与工程应用条件相适应。
4.7.3桥面铺装防水系统应根据桥梁结构形式、桥面铺装面层材料、防水环境类别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当混凝土桥面铺装材料为沥青混凝土面层时,防水层应选用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防水等级为一级的桥梁,卷材防水层上铺装的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应小于80mm。
- 2当混凝土桥面铺装材料为水泥混凝土面层时,防水层不应选用防水卷材。
- 3在正交异性钢桥面的钢板与铺装材料之间,应设置防腐层和防水粘结层。
4.7.4桥梁桥面防水的节点构造设计应包括面层结构缝、桥梁伸缩缝、排水口装置等部位,并符合下列规定:
- 1水泥混凝土铺装面层或桥面板上混凝土整平层的结构缝内应填满防水密封材料。
- 2桥梁伸缩缝两侧的防水层端部与伸缩缝槽后浇混凝土之间应采用防水密封材料封闭。
- 3桥面排水口装置内应 设置排渗水孔洞,其下缘应低于防水层位置并覆盖土工布。防水层与排水口装置周边的连接处应采用防水密封材料封闭。
4.7.5道桥工程应设置满足雨水设计重现期的排水系统。
4.8蓄水类工程
4.8.1混凝土结构蓄水类工程防水应采用结构防水混凝土加外设防水层的构造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处于非侵蚀性介质环境的混凝土结构蓄水类工程,防水混凝士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防水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最小厚度、允许裂缝宽度、最小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表4.8.1的规定。当蓄水类工程为地下结构时,其顶板厚度不应小于250mm。
- 2防水等级为一级的蓄水类工程,应至少在内壁设置1道防水层。防水等级为二级的蓄水类工程应在内壁设置1道防水层。防水材料应选用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或水泥基防水材料。
- 3对蓄水水质有卫生要求的混凝土结构蓄水类工程,应增加外壁防水层,至少应设置1道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或水泥基防水材料防水层。
4.8.2混凝土结构蓄水类工程的防水节点构造设计应包括变形缝、诱导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孔口等部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 诱导缝、施工缝、后浇带的防水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4.2.4条的规定;
- 2管件穿墙部位应设置防水套管,套管直径应大于管道直径50mm,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空隙应密封,端口周边应填塞密封胶;
- 3地下水池通向地面的各种孔口应采取防倒灌措施,孔口高出室外地坪高程不应小于300mm。
4.8.3蓄水类工程不应采用遇水浸蚀材料制成的砌块或空心砌块砌筑。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3°C的地区,外露蓄水类工程不应采用砌体结构。
4.8.4需设置防渗层的 景观水体,防渗层应采用黏土、柔性防水材料或天然钠基膨润土防水毯等材料铺设,且不应少于1道。
4.8.5需同时防范有害物质的防渗衬层,当采用黏土作为1道防渗衬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 1.0X10-7cm/s;
- 2当单独采用黏土作为防渗衬层时,黏土厚度不应小于2m;
- 3当采用黏士与人工合成材料的复合防渗衬层时,黏土厚度不应小于0.75m。
5 施工
5.1一般规定
5.1.1防水施工前应依据设计文件编制防水专项施工方案。
5.1.2 雨天、雪天或五级及以上大风环境下,不应进行露天防水施工。
5.1.3防水材料及配套辅助材料进场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场复验报告。防水卷材进场复验报告应包含无处理时卷材接缝剥离强度和搭接缝不透水性检测结果。
5.1.4 防水施工前应确认基层已验收合格,基层质量应符合防水材料施工要求。
5.1.5铺贴防水卷材或涂刷防水涂料的阴阳角部位应做成圆弧状或进行倒角处理。
5.1.6 防水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运输与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
- 2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养护期不应少于14d;
- 3后浇带部位的混凝土施工前,交界面应做糙面处理,并应清除积水和杂物。
5.1.7 防水卷材最小搭接宽度应符合表5. 1.7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