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于人贩子惩罚,古代对人贩子的处理方法

首页 > 历史 > 作者:YD1662023-04-03 21: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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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人贩子,人们都对其恨之入骨,好好的孩子被他们当作赚钱工具,毫无任何人性可言。不过这一罪恶行为并非是现代特有的,在中国古代同样有很多人贩,不过相比之下,古代惩治人贩的刑罚却比现代重得多。

古代对于人贩子惩罚,古代对人贩子的处理方法(1)

▲嘉庆年间刊行的《大清律例》

比如《大清律例》就有明文规定:“凡诱拐妇人子女,或典卖,或为妻妾子孙者,不分良人奴婢,已卖未卖,但诱取者,被诱之人若不知情,为首者,拟绞监候,被诱之人不坐。若以药饼及一切邪术迷拐幼小子女,为首者立绞。”也就是说,不论人贩是否卖出所拐妇孺,只要被抓住就会投入大牢等待刑部判决,一般是绞刑;倘若是以下药等方式迷晕孩童进行拐卖的,为首者当即处以绞刑。

古代对于人贩子惩罚,古代对人贩子的处理方法(2)

▲清代妇女及孩童旧照

在古代,最重的刑罚是斩立决,而我们所熟知的凌迟只是附加刑,一般用于谋反、谋大逆等罪不容赦的行为。不过在清朝,却也同样发生过人贩被凌迟处死的案子。此人名叫张良璧,徽州歙县人,受刑时已75岁。由于沉迷邪术,张良璧认为只要吸食女婴的精髓,便可以让自己延年益寿。据其交代,他一般将四至五岁女童拐至家中,然后用自制药粉吹入其鼻孔,女童便会茫然无知。这时,张良璧就用银管深入其体内吸取精髓。完毕后再偷偷让人将小孩儿送回家。数天之后,女童就会离奇暴毙。十六年间,共计16名女童惨遭荼毒,其中13名均早夭。

古代对于人贩子惩罚,古代对人贩子的处理方法(3)

▲嘉庆皇帝朝服像

由于女童接连出事,当地人家都变得十分谨慎,张良璧就还花钱去买女童,毕竟在古代,女童也比较便宜,等待女童暴毙后再埋在自家院里。就这样,虽然接连有百姓上奏,但当地官府总查不出真凶。直到百姓告到御史台,由御史方大川委托浙江道御史上奏,嘉庆皇帝这才知道出了性质如此恶劣的事情。于是嘉庆皇帝当即下诏要求安徽巡抚钱楷处理此事,务必将案子查个水落石出。

古代对于人贩子惩罚,古代对人贩子的处理方法(4)

▲清朝末年行刑旧照

在圣旨带来的巨大压力下,钱楷很快就把这件事情调查清楚了。当他把案情陈述给嘉庆皇帝时,嘉庆帝怒不可遏,没想到世间竟还有如此心狠手辣之人,当即在奏折上批示:“该犯年已七旬,设因病致毙或畏罪自戕,岂不幸逃显戳?着由四百里传谕钱楷,接奉此旨即先将该犯凌迟正法示众。”嘉庆皇帝明白如果按正常程序走,会延误很多时间,说不定张良璧就会病死或畏罪自尽,因此直接绕开各种流程,命邮差四百里加急直奔徽州,让钱楷将张良璧就地凌迟,钱财罚没后分给受害人家。此外,与此事相关的州、府、县各级官吏,分别被革职、抄家、流放和处斩,当地老百姓得知后,无不拍手称快。

古代对于人贩子惩罚,古代对人贩子的处理方法(5)

▲《失孤》剧照

反观现代,对于人贩的惩治力度显然过轻,通常是在监狱里关上几年,很少会直接判为死刑。虽然有人提出,许多孩子从偏远地区被拐到城市里,有吃有喝还身体健康,人贩子的行为并算不上伤天害理。但笔者还是坚持,可以参照古代法律对人贩加大惩治力度,因为这不仅关乎一个孩子、一个家庭,更关乎社会安定,只有“猛药”才能治“重症”。假如我们现在能在刑罚力度上效仿古代,对于发现的人贩子不论年龄地位、情节严重程度,全部都判处极刑的话,虽然不一定能完全消灭人贩,但必然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诱拐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清史稿》《大清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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