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一些铁路基层站段中,由于各自利益的关系以及所处的位置和分析问题角度的不同,一些一线职工与管理人员之间相处得不太融洽,甚至还存在一定的矛盾。
长期以来,很多铁路一线职工一直对有关管理人员的收入远远地超过自己数倍颇有微词。正常情况下,目前正、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的年收入一般都能够达到数十万元,而很多一线职工每月仅仅几千元。那么,这种巨大的差距究竟是否合理呢?我们又应该怎么样来看待这个问题呢?
见仁见智,集思广益。我们不妨尝试运用有关惯例、国铁集团有限公司(铁道部)、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局)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一些历史情况进行理性和科学的探讨。
追溯到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当时我国的国营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普遍实行八级工资制度,以铁路行车单位为例:一级工33元、二级工38·6元、三级工45·2元、四级工52·8元、五级工61·7元、六级工72·3元、七级工84·5元、八级工99元。机车司机的基本工资最高可以达到99元的八级工待遇,与当时铁路局的处长及铁路分局的副分局长相同。而作为正科级领导干部的机务段段长和党委*,最高工资却限制在84·5元的七级工,车间主任和股室(当年不够科室的级别)主任等中层管理干部则是72·3元的六级工封顶。
那时,一些机务段普遍有个令现在很多人都感到非常荒唐可笑的传统习惯,就是很多优秀的机车司机都不愿意过早地被提升为管理干部。因为,一旦担任管理干部的职务,就意味着今后工资没有希望达到顶格的八级工了,除非能够奋斗到正处级以上的级别。当然,这是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一辈子都可望而不可及的。于是,一些符合提干条件而又城府较深的优秀机车司机,往往当着段领导的面满口答应,口口声声地表示坚决服从组织上的安排。背地里却偷偷指使家属拐弯抹角地向领导强调家庭生活困难,等工资涨到八级工再说。领导考虑再三,担心影响职工家庭团结,只好无可奈何地暂时放弃。
这种情况,无疑与近几十年来一些人拼命不择手段绞尽脑汁向上爬的现象,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照和强烈的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