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6日,四川攀枝花市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一位村民因为在野外捡到“野鸡蛋”,并带回家孵化出了4只“凤凰”,被判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这个“凤凰”是什么动物,为什么只是孵化了几个蛋就会被判刑一年?
野外遇到“凤凰窝”2019年3月中旬,被告人张阿牛(化名)在自家房屋附近400米的山上放牛时,发现了一个藏在路边草丛中的“野鸡窝”,窝里还有6个“野鸡蛋”。张阿牛心想,既然窝里有蛋,那野鸡肯定就在附近,白天可能是外出觅食去了,得到晚上才有可能回来。
于是,张阿牛就在白天放完牛之后,在晚上拿着塑料撮箕守在野鸡窝旁边,希望捕获一只野鸡。
第一天晚上,他在草丛里被蚊子叮咬了半天,结果等到半夜的时候,野鸡也没有出现。
第二天晚上,依然没有放弃的张阿牛再次蹲伏在窝边。这次果然让他等到了,在夜色下,很难看清楚这只“野鸡”的外形,不过根据大概的轮廓,可以看到它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倒不像是寻常野鸡,反倒像是只“小凤凰”。
出其不意的张阿牛突然从草丛边窜出来,但是“小凤凰”十分警觉,它遇到袭击后在地上快速奔跑,然后凭借小巧的体型一下子钻入草丛不见了。
第三天,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惊吓,这只被张阿牛认定为是“小凤凰”的家伙没敢再出现。张阿牛也彻底失去了耐心,他顺手就将窝里的6个“野鸡蛋”带回了家。可是,这几个鸡蛋带回家以后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