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杉适合哪些地方生长,红豆杉一般种植在什么地方

首页 > 农林牧渔 > 作者:YD1662023-06-04 14:54:10

红豆杉适合哪些地方生长,红豆杉一般种植在什么地方(1)

红豆杉,是红豆杉目、红豆杉科、红豆杉属的一种常绿乔木,高30m,胸径达1m;树皮灰褐色,裂成条片。大枝开展,1年生枝绿色或淡黄色,秋后变为绿黄色、淡褐色或红褐色,2-3年生枝黄褐色、淡红色或红灰褐色。小枝互生,叶螺旋状着生,基部扭曲排列成两列。叶条形,通常微弯,长1-2.5cm,宽2-2.5mm,边缘微反曲,先端尖或微急尖,下面沿中脉两侧有两条宽灰绿色或黄绿色气孔带,绿色的边带极窄,中脉带上有密生均匀的微小乳头,雌雄异株。珠花单生叶腋,雌珠花的胚珠单生于花轴的顶端,基部托以圆盘状的假种皮。种子扁卵圆形,生于红色肉质的杯状假种皮中,长约5mm,端微有2脊,种脐卵圆形。喜气候较温暖多雨的地方,为典型的阴性树种,常处于林冠下乔木第二、三层,散生,基本无纯林存在,也极少团块分布,只在排水良好的酸性灰棕壤、黄壤、黄棕壤上良好生长。

分布于甘肃南部、陕西南部、重庆、云南东北部及东南部、贵州西部及东南部、湖北西部、湖南东北部、广西北部和安徽南部(黄山),常生于海拔1000-1200米以上的高山上部。

红豆杉适合哪些地方生长,红豆杉一般种植在什么地方(2)

天然红豆杉在自然条件下生长速度缓慢,再生能力差,加之一度惨遭砍伐,使其物种更珍贵、稀有,对其保护迫在眉睫,因此,1994国家将其定为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明令禁止采伐。2021年8月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珍贵树木】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行为“情节严重”。

(1)非法采伐珍贵树木2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3株以上的;

(2)非法采伐珍贵树木2立方米以上的;

(3)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红豆杉属于国家珍贵树木,采挖1株都构成犯罪。

红豆杉适合哪些地方生长,红豆杉一般种植在什么地方(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违反国家规定,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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