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卫生手消毒的监测标准,卫生手消毒操作规程及评分标准

首页 > 农林牧渔 > 作者:YD1662024-01-02 13:01:26

一、术语与定义

1.手卫生:为医务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的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洗手:医务人员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揉搓冲洗双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微生物的过程。

3.卫生手消毒:医务人员用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4.外科手消毒 :外科手术前医护人员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揉搓冲洗双手、前臂至上臂下 1/3,再用手消毒剂清除或者*灭手部、前臂至上臂下 1/3 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

二、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

1.医疗机构应设置与诊疗工作相匹配的流动水洗手和卫生手消毒设施,并方便医务人员使用。

2.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层流病区、骨髓移植病区、器官移植病区、新生儿室、母婴同室、血液透析中心(室)、烧伤病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消毒供应中心、检验科、内镜中心(室)等感染高风险部门和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3.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诊疗区域均宜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4.应配备洗手液(肥皂)及干手用品或设施。

三、洗手与卫生手消毒指征

1.下列情况医务人员应洗手和/或使用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1)接触患者前。

(2)清洁、无菌操作前,包括进行侵入性操作前。

(3)暴露患者体液风险后,包括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4)接触患者后。

(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包括接触患者周围的医疗相关器械、用具等物体表面后。

2.应洗手指征:

(1)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

(2)可能接触艰难梭菌、肠道病毒等对速干手消毒剂不敏感的病原微生物时。

3.先洗手,后消毒指征:

(1)接触传染病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2)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4.手卫生的原则:

(1)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可能接触艰难梭菌、肠道病毒等对速干手消毒剂不敏感的病原微生物时,应用肥皂(皂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2)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5.手卫生方法:

(1)洗手:大六步(指洗手的6个步骤)

第一步:湿手 第二步:取液 第三步: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 第四步:冲净

第五步:擦干 第六步:护肤

(2)卫生手消毒:小六部(指揉搓手的六个部位:手心、手背、指缝、指尖、指关节、大拇指)

取适量手消毒剂于掌心,均匀涂抹双手,按照内、外、夹、攻、大、立,揉搓至手部干燥,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揉搓。

6.手卫生消毒效果监测标准:

(1)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 ≤10CFU/cm2。

(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 ≤5CFU/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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