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剪
7.2.1.2 截(短截)
一年生枝剪除一部分称截。多年生枝剪除一部分称回缩。将新梢顶端剪去一部分称摘心。
①轻短截:截去枝条全长1/5~1/4。剪口芽为半饱满芽,促进产生大量短枝,有利于成花,适用于花果类树木强壮枝的修剪。
②中短截:截去枝条全长1/3~1/2。剪口芽强健壮实,发枝强壮,剪后促进分枝,增强枝条生长势,用于弱树复壮、及骨干枝和延长枝培养,也可以形成长花枝和中长花枝。
③重短截:截去枝条全长2/3~3/4。由于留芽少,刺激作用大,会萌发强壮的营养枝,用于弱树、老树和老弱枝的复壮更新。
④极重短截:仅留基部1~2个芽;只抽生1~3个弱枝,可降低枝位,削弱旺枝、徒长枝、直立枝的生长,以缓和枝势,促进花芽形成。
短截示意
短截的作用:①刺激侧芽萌发,增加枝叶量,积累有机物,促进花芽分化;②缩短枝叶与根系营养运输的距离;③改变顶端优势位置和强度,“强枝短剪,弱枝长剪”可调节枝势平衡;④培育树形,形成各级骨干枝。
7.2.1.3 放(长放或甩放)
对营养枝不做任何修剪。保持枝条长势和原有树形,如对拱形下垂的枝条处理(连翘、迎春、金银木等);对长势中等的枝条可放,有利于形成花芽。
7.2.1.4 伤
用各种方法把枝条的皮层、韧皮部和木质部破伤的操作称为伤。多在生长期应用。如刻伤、环剥、折裂、扭梢和拿枝等。刻伤又分目伤、纵伤、横伤。
①目伤:芽或枝的上方或下方刻伤,伤口似眼睛;伤的程度以达木质部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