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正式施行。
7编1260条,几乎囊括人一生中所有的民事行为。作为保护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它的影响将贯穿中国人的一生,事关每个人的生老病死、所虑所求。
民法典时代,我们的生活将发生哪些变化?
资料图:杭州一小区内“防高空抛物监控”静静守护着居民安全。书童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高空抛物谁来担责?民法典明确了
近年来,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屡屡出现的高空抛物事件,导致不少悲剧发生。而且,这类事件发生后,可能还会遇到追责难、取证难的问题。谁来担责,侵权责任该如何厘清,成了此类案件的焦点。
对此,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资料图:赵宇案当事人赵宇获“福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光荣称号。郑江洛 摄
该出手时就出手!民法典为见义勇为者“撑腰”
见义勇为的人往往被当做平凡生活中的英雄。但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甚至救人不成反成被告,这样的事件难免让英雄寒心。“扶不扶”“救不救”甚至一度引起大众热议。
民法典的实施,将给见义勇为者送上“护身符”,以后,该出手时就出手!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也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资料图:2018年7月,武汉警方破获特大网络诈骗案。图为抓捕现场 刘万鹏 摄
斩断“校园贷”、“网贷”的暴利“黑手”
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互联网借款中的高利贷、暴力催收等乱象频发,借贷宣传的背后却是重重套路,不少人深陷其中。
民法典的实施将斩断这只暴利的“黑手”。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