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中新社 牛镜 摄
“AI”换脸换声或侵犯肖像权
P图、换脸、换声音,这在当下热传的表情包和短视频中,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殊不知,这些行为可能已经侵害了他人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此外,民法典明确,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资料图:某款视频类APP显示有“监听电话”的权限。中新网 吴涛 摄
手机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怎么办?
关不掉的强制弹窗广告、莫名其妙的*扰电话、被手机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这些让人不胜其烦的“小事情”可能已经侵犯了你的隐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此外,第一千零三十五条明确,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资料图:北京地铁四惠交通枢纽场站开展防止性*扰宣传活动。北京市妇联供图
职场性*扰,单位要担责吗?
性*扰在职场中并不鲜见,这类话题也极易引发社会讨论。
民法典人格权编在总结既有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性*扰的认定标准,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制止性*扰的义务。
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扰。
资料图:养老院里的老人们载歌载舞庆祝新春的到来。 钟升 摄
不尽孝者少分或不分遗产
没有对父母尽孝,却要参与分遗产,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新闻已是屡见不鲜。
对于如何解决这类矛盾,民法典继承编给出了方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此外,最高法在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继承编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