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问答
是我们新推出的栏目
我们会从网友们提的问题里
选出典型的、人们常问的问题
进行解答
关于社保、入户、出入境、玩乐等问题
都可以问哦
只需要在这篇文章底部留言就可以啦
不过问题要尽量问得详细一点
今日话题哪些人可作为公租房的共同申请人?
前几天
我们发布了关于公租房的消息
于是很多人问
“孩子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吗?”
“兄弟姐妹能一起申请公租房吗”
......
其实这几类都是一种问题
搞清楚公租房的共同申请人增加条件即可
哪些人可作为共同申请人1、配偶、未成年女子:申请轮候公租房时,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1年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2、父母、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图源:摄影图(500786466)
3、男女朋友、兄弟姐妹、朋友: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4、申请人配偶是现役军人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轮候,申请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军官证或士兵证等。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