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党是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党在国民党统治的地区和日本侵略军侵占的地区,秘密进行革命活动的党组织的一个特指名词。
按照权威的解释,其主要工作任务有六项:
1、从事革命宣传工作、发展共产党组织;
2、搜集政治、军事等方面情报;
3、收集、运送各种急需物资;
4、帮助、护送重要人物出入敌占区、封锁区;
5、破坏、扰乱敌人对革命人士、共产党组织、解放区等的政治、军事行动;营救被捕革命人士、共产党员;转移暴露的地下党员;
6、惩处特务、汉奸等反动派;
读者朋友可以设想一下,如果这些组织成员没有一定的主流社会身份、地位作为掩护,人人(或者大多数成员)都是贫苦大众、平民百姓,处在草根阶层,财力、物力、智力、能力窘迫,要想单单凭借人力和勇气去圆满完成上述任务,无疑是天方夜谭。
不信你看,作为普通人的话:
宣传、发展,你没有威望呀,说服力、吸引力、凝聚力无法得满分;
物资方面,那可都相当于如今的奢侈品、违禁品,你没那条件;
营救、转移你没那个面子,出不来、过不去;
情报来源,你更是接触不上,难道天天搜集物价?
老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就是方法论,否则必定事倍功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