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构成拒执罪,拒执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首页 > 社会-法制 > 作者:YD1662022-11-25 21:51:30

四个方面,我分开说。

1、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A、被执行人、担保人或者协助执行义务人隐藏财产的认定
被执行人、担保人或者协助执行义务人通过隐藏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非法手段致使法院无法查明其财产(合不合理的认定,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而定)。
a、广东省高院在2018年9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规范指引》第二条第二款明确:“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一般按低于市场价值50%认定”;
b、福建省高院、安徽省高院发布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均认为,“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应按照低于市场价值70%认定”。
尚未明确地方标准的地区,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第九条“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的规定。

B、担保人拒不执行的认定
关于担保人拒执罪的认定我不多说了,很多典型案例,大家可以自己查,慢慢研究。
【参见(2021)沪0101刑初253号刑事判决书】担保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认定担保人构成拒执罪。
另外在执行过程中,若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以确保被执行人能履行相关执行义务,构成执行担保后,担保人又将担保财产予以处置(等于把法院涮了),致使原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执行担保人亦构成拒执罪。【参见(2021)冀0209刑初71号刑事判决书】
如果当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行达成执行程序外的和解协议并由第三人提供担保后,被执行人和担保人又均不履行和解协议内容的,则不能因该执行程序外的和解协议中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而追究其拒执罪。(此情形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这一执行担保成立的前提条件,故不能认定成立执行担保)。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只能按照一般民事担保关系认定处理。对于其中自愿承担债务的条款,也应当按照民法原理认定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参见(2017)最高法执监137号执行裁定书】

C、协助执行义务人拒不执行的认定
协助执行义务人主要有以下两类主体:
a、是对被执行人负有到期债务的第三人。如向被执行人支付工资的单位、支付租金的承租人以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债务人。
在(2019)闽0821刑初291号案件中,被执行人对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享有未结工程款,该公司作为协助执行义务人应配合法院对该工程款予以扣留和提取,但该公司却将工程款转移至被执行人指定账户,致使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拒执罪成立。
b、是需要对法院判决、裁定负有实施某种行为义务的第三人。
如在(2018)赣02刑终161号案件中,第三人一直占用被执行人的商铺和房屋,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成立拒执罪。
c、当单位作为协助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提交涉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资料、收入去向以及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致使生效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该单位亦可构成拒执罪。
【参见(2020)皖02刑终113号刑事裁定书、(2019)浙1122刑初384号刑事判决书】

D、采用非法手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情形的认定
a、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方式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
b、被执行人与他人串通合谋,通过虚假诉讼【参见(2020)豫05刑终135号刑事判决书】、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致使生效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情况。

2、采取强制措施后仍不执行
被执行人有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的义务,但应当注意并非被执行人存在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就能以拒执罪予以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11月8日对《关于修改拒执罪司法解释的建议》的答复,执行义务人违反财产报告义务或限制消费义务,只有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才认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追究其拒执罪。

3、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即对执行工作公然对抗、暴力抗拒执行,严重威胁执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影响和制约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主要表现方式为冲击执行现场、围攻殴打执行工作人员、毁坏执行装备等。

4、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

目前,法律对于何为“重大损失”并无具体的规定,因此在实践中应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在(2020)赣04刑终302号案件中,被执行人因民间借贷纠纷负有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向法院申报,且私自提取公积金后,未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执行义务,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应认定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情节严重的情形”,构成拒执罪。

此外,生效判决、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强制性的法律效力,相比其他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普通债务而言具有强制性和优先性。若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先行履行其他未进入诉讼程序的债务,致使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亦属于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构成拒执罪。【参见(2018)鄂0502刑初89号刑事判决书】


三、拒执罪中转移资产的金额是此项罪名认定的重要因素

直接说了。
主要是看生活消费水平,暂时没有全国规定。
各地方高院无统一标准,选几个典型城市梳理成为表格,大家可以借鉴。

什么情况下会构成拒执罪,拒执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5)


四、拒执罪认定后流程

拒执罪需要大量摸排、调查取证,需要执行律师团队在案发地、户籍所在地、生活常驻地和生意聚集地深挖详查。
如果遇到被告公司在山东,但原告在上海起诉,被告公司*一个新疆一个海南,那需要跑的地方就会更多。
还是那句话:执行是个长期的工作。除侥幸外,不太容易短时期回款。

通常各种调查取证结束后可以两步走:公诉或者自诉(自诉在公诉之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拒执罪司法解释》,确立拒执罪公诉追诉为主,自诉为辅的原则)。

什么情况下会构成拒执罪,拒执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6)

温馨提示:
这里一定要提醒大家,自诉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向公安机关寻求过救济
也就是说原告及原告的执行律师团队需要向公安证明,次案件法院已经穷尽所能,但的确无能为力。
此案件必须移交公安才会有结果,且现有证据也已经完全符合拒执罪刑事追责的犯罪认定标准。
根据《拒执罪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提起自诉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法院移交公安被驳回了)。

什么情况下会构成拒执罪,拒执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7)

有个特例在这里和大家说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了相应的规定:若在自诉过程中,公安机关又决定提起公诉的,仍应仍采取公诉的方式予以追诉;届时对于申请执行人的自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可以向自诉人释明让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终止审理。简言之,只有在公诉程序无法救济的情况下才可进行自诉救济。
换句话说:
公诉才是正道!自诉只是无奈中的法律救济渠道之一。
自诉因为要求很多,而原告没有律师资质,没有任何公权力,想真正做到有效调查取证,拿到被告老赖拒执罪转移资产隐匿资产证据,几乎不可能。
拒执罪作为经纪纠纷民事执行的最后屏障和最好惩罚标准,已经涉及刑法民法双向,更建议拒执罪的公诉自诉流程委托专业的执行律师团队完成,虽有成本,但提高效率节约时间。
别忘记,今天耽误纠结的每一天,其实是被告老赖转移资产的每一天。
作为原告,不应该成为被告老赖转移资产隐匿资产的帮凶,不管有意无意。。。


五、拒执罪最终的目的是什么?

在经济纠纷的案件里,真正放弃债权,疯狂的只想把被告老赖送进监狱的是凤毛麟角,说明大家越来越理性。
"就算出气,也要等到回款之后",这是很多原告说的[笑]
“用自己真金白银只是出口气,成本太高了。。。”[笑][笑][笑]

既然咱们的目的是回款,那不管是拘留也好,拒执罪也好(还有很多其他手段),都只是手段。
任何合法手段能够促进回款的,咱们都要尝试。
作为原告方,还是要多和专业执行律师团队负责人沟通,或许您不经意的一个只是八卦的细节,就是回款的关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
拒执罪的量刑情况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拒执罪的刑期最高为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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