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县苦丁茶种植面积约为18300亩,茶农2823户,年产干茶1357吨。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局组织了对大新苦丁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批准自2006年1月24日起对大新苦丁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是一种产品的产地标志,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定义,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确定的特性应主要取决于其原产地。中国地理标志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源产地优质产品,而向经过有关部门认证的源产地产品颁发的产品地理标志。凡通过认证的产品,均可在其产品表面张贴“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图样。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的认证机构主要为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截至2009年9月,中国已批准932项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广西获得21项。拥有国家地理标志的产品,不仅拥有产地来源所带来的口碑,也具备了品质保证的特色质量标记。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