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出品方/分析师:平安证券 袁喆奇 黄韦涵 许淼)
01 我国支付体系与产业链介绍本文主要讨论日常关注度和交易频率最高的居民端(C端)支付。我国近二十年C端支付的模式经历了由银行卡支付体系向第三方支付体系的演变,现两种模式共同构成我国居民非现金支付的主要方式。
我国C端支付产业链包括发卡行、清算机构、数字钱包(账户侧)、收单机构(商户侧)四类主要参与者,数字钱包、收单机构均属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根据面向用户的类型,分为面向个人用户的数字钱包和面向企业用户的收单机构。
除了持牌机构,产业链中还有其他玩家,比如受持牌机构委托、承担支付非核心业务(如商户拓展维护服务)的外包服务机构,以及上游的硬件厂商(如提供POS机具)、支付IT服务商(如提供支付SaaS服务)等非持牌参与者。
1.1 我国支付基础设施: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
按照国际清算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的定义,所有涉及到资金转移的行为,都可视作支付。
支付系统是金融体系的核心,就我国而言,目前设置了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中国银联、网联清算等在内的7家支付清算机构,其中由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负责运行管理的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由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组成)发挥着中流砥柱的重要作用,其他运营机构也各有分工。
就本文主要讨论的范围——居民端(C端)支付来说,小额支付系统(承担借记支付和小额贷记支付清算职能)、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承担网银清算职能)以及银联运营的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承担银行卡清算职能)、网联运营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承担第三方支付机构基于银行账户的支付清算职能),共同构成我国C端支付的主要基础设施。而面向企业端(B端)和金融机构(F端),大额支付系统为最核心的基础设施,为银行机构、企事业单位提供跨行资金汇划结算服务,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主要提供全国性银行间外币实时全额结算服务,此外城银清算、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服务于各类型中小金融机构间的交易清算,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负债境内外金融机构的人民币跨境交易清算。
1.2 我国C端支付清算体系:银行卡支付vs第三方支付
我国近二十年C端支付的模式经历了由银行卡支付体系向第三方支付体系的演变,现两种模式共同构成我国居民非现金支付的主要方式:
1)银行卡支付:当前我国银行卡支付已形成四方清算模式,即围绕银行卡清算机构(中国银联),由发卡行、收单机构、商户和消费者四方搭建的支付网络。
具体流程来看,消费者在使用银行卡支付时,其支付信息会通过POS机具或网关加密传递给收单机构,收单机构将数据整合后转交给清算机构,随后由清算机构向发卡行申请确认,经发卡行核准后消费者会收到系统答复,同时发卡行完成交易并计入账户。
在此过程中,收单机构向商户收取手续费;由于清算机构承接整个支付流程的信息流,向发卡行和收单机构收取网络服务费;此外发卡行向收单机构收取发卡行服务费、向消费者收取账户服务费。
2)第三方支付:伴随网络支付、移动支付逐渐成为我国C端支付的主要方式,在原有四方清算模式基础上,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加入了我国支付体系,常见模式为介入账户侧,通过数字钱包支持消费者绑定银行卡和银行账户,实现直联卡支付或余额支付。
但由于早先数字钱包余额支付时可绕过清算机构自行清算,存在金融监管风险,我国由央行牵头于2017年成立了网联清算有限公司,负责第三方支付机构发起支付业务的清算,形成下图所示的支付模式。
由于数字钱包的加入,收单机构所收取的手续费将在自身、数字钱包、发卡行、清算机构之间分配,清算机构向其他三方均收取网络服务费,此外为涉卡交易时,数字钱包也需要向发卡行支付一定费用。
部分情况下,我们也能看到同一支付机构同时承担数字钱包和收单机构的角色,比如部分综合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如支付宝、财付通)也兼具收单职能,为B端直连商户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