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我国C端支付产业链
综上所述,我国C端支付产业链包括发卡行、清算机构、数字钱包(账户侧)、收单机构(商户侧)四类主要参与者,数字钱包、收单机构均属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根据面向用户的类型,分为面向个人用户的数字钱包和面向企业用户的收单机构,四类参与主体具体的职责包括:
1)发卡行:主要负责向持卡人发行银行卡,并通过提供银行卡相关服务收取一定费用。
2)清算机构:负责支付过程中的资金清算、交易对账等职能,并收取一定的清算手续费,我国由银联承担主要的银行卡清算职能,2017年网联清算成立后开始承担互联网支付的清算功能。
3)数字钱包(账户侧):面向个人用户提供C端钱包服务,支持消费者绑定银行卡和银行账户,实现直联卡支付或余额支付。
4)收单机构(商户侧):面向企业用户提供B端收单服务,作为受理机构负责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并将收到的付款结算后转至商户账户。
除了持牌机构,产业链中还有其他玩家,比如受持牌机构委托、承担支付非核心业务(如商户拓展维护服务)的外包服务机构,以及上游的硬件厂商(如提供POS机具)、支付IT服务商(如提供支付SaaS服务)等非持牌参与者。
02 C端支付行业现状及趋势:疫情冲击量价,关注修复进程目前C端支付各参与主体的收入主要来自商户基于交易流水所支付的手续费,具体可拆分为价(交易费率)和量(交易规模)两个维度。
价的维度,自1993年起我国支付行业先后经过六次费改,商户前端费率水平从最初的3%下降到目前的0.6%左右,当前处全球较低水平,受到疫情期间减费让利影响(标准类商户9折,优惠类商户7.8折),总体费率再次经历下滑,2022年多家上市收单机构的实际分润比例已降至约0.1%的低点。
此外监管近期严格整治支付受理终端,行业合规成本有所攀升,为了覆盖成本,我们看到2022年下半年起大部分支付品牌费率已经开始出现上涨。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短期监管因素仍会是影响商户费率的核心因素,一方面,在当前经济弱复苏背景下,中小商户经营依然面临压力,减费让利政策或将持续抑制费率定价,很难向海外市场靠拢,另一方面,收单机构合规成本的抬升可能会使得收单机构迫于经营压力抬升前端费率,但整体空间较为有限,因此我们认为整体商户费率水平将整体保持稳定。
量的维度,从C端支付交易流水的增长情况来看,过去几年整体呈现下行趋势,2022年我国银行卡消费交易规模130万亿元(YoY-4.3%)、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338万亿元(YoY-4.9%),同比均出现负增。
拆分原因来看,一方面受到了疫情对居民消费的负面冲击(2022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负增0.2%),另一方面,当前我国非现金支付、电子支付渠道的渗透率都已较为稳定,渠道转换对于交流规模的提升有限。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短期伴随疫后国内经济的持续复苏,C端支付交易规模增速有望同步修复,长期来看考虑到包括银行卡和移动支付在内的非现支付工具使用已进入成熟期,C端支付交易规模增长将趋近于居民消费增长水平。
2.1 盈利模式:支付环节产生手续费收入,参与各方分润
C端支付业务主要的收入产生于交易支付过程中商户支付的手续费,手续费按笔计费,就单笔交易而言,我们将商户支付手续费占单笔交易量的比例称为前端费率,当前采取市场化议价的形式,但从行业单笔交易费率情况来看,POS刷卡约为0.6%,线上支付约0.6%,条码支付约0.38%,而后再由参与支付过程中的各类主体进行分润。根据交易模式的不同,收入分配结构略有差异,为了便于理解,以下我们还是按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分类进行介绍。
在传统银行卡支付模式下,支付手续费收入的分配在清算机构、发卡行和收单机构间展开。
1)清算机构:向发卡行、收单机构分别收取网络服务费,当前根据政府定价要求网络服务费率分别均不高于0.0325%(单笔3.25元封顶)。
2)发卡行:向收单机构收取发卡行服务费,根据政府定价要求,费率标准为借记卡不超过0.35%、单笔13元封顶,贷记卡不超过0.45%。
3)收单机构:商户手续费经过清算机构和发卡行分配后,剩余的部分为收单机构分润。因此从具体分配比例来看,若考虑主流信用卡交易模式,发卡行、收单机构与清算机构约为7:2:1,总体来说银行的分润比例相对更高。
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下,由于数字钱包的加入,原有分润模式将会增加一方,同时根据具*易参与主体的不同,分润结构会有所差异。
1)数字钱包余额支付: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条码,只要通过数字钱包余额支付,整个环节仅数字钱包和清算机构两方参与,商户向数字钱包支付手续费后,清算机构向数字钱包收取网络服务费。
2)数字钱包刷卡支付:当个人通过数字钱包中绑定的银行卡支付时,除了数字钱包和清算机构,发卡行也会参与进来,向数字钱包收取服务费用,其中,若为线上支付,收单机构与数字钱包往往为同一方,因此参与支付手续费分润的主要是三方,即数字钱包(收单机构)、清算机构、发卡行共同分配商户支付给数字钱包的手续费。
若为线下刷码支付,商户支付的手续费(以支付宝和财付通为例,扫码费率通常为0.38%)将在发卡行、清算机构、数字钱包和收单机构四方之间进行分配。
2.2 价:商户费率呈下行趋势,减费让利影响持续
自1993年起我国支付行业先后经过六次费改,商户前端费率水平从最初的3%下降到目前的0.6%左右,当前处全球较低水平,受到疫情期间减费让利影响(标准类商户9折,优惠类商户7.8折),总体费率再次经历下滑,2022年多家上市收单机构的实际分润比例已降至约0.1%的低点。
此外监管近期严格整治支付受理终端,行业合规成本有所攀升,为了覆盖成本,我们看到2022年下半年起大部分支付品牌费率已经开始出现上涨。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短期监管因素仍会是影响商户费率的核心因素,一方面,在当前经济弱复苏背景下,中小商户经营依然面临压力,减费让利政策或将持续抑制费率定价,很难向海外市场靠拢,另一方面,收单机构合规成本的抬升可能会使得收单机构迫于经营压力抬升前端费率,但整体空间较为有限,因此我们认为整体商户费率水平将整体保持稳定。
自1993年起我国支付行业先后经过六次费改,定价机制由政府主导转向更为市场化,总体来看,前端费率水平从最初的3%下降到目前的0.6%左右。
我国由政府主导开展商户费率价格体系改革,逐渐建立起产业各方分润模式,2004年央行发布126号文件《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确立了发卡银行、收单机构以及清算组织“7:2:1”的分润比例。
2013年,央行发布263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按照行业大幅下调商户费率,并对发卡银行和清算组织分润实行政府定价,对收单机构分润实施政府指导价,其中,餐饮类商户费率1.25%,一般类商户费率0.78%,民生类商户费率0.38%,公益类商户实行零费率。
2016年9月6日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557号)》(96费改)对当下影响意义最为重大,一方面首次提出借贷分离的定价机制,行业定价开始由政府主导转向更为市场化的模式,对发卡行和清算组织分润实施政府指导价,收单机构服务费完全市场化议价,另一方面对商户按性质进行分类,形成了POS机刷卡收取标准类商户0.6%、优惠类商户0.38%、公益类商户0费率的固定模式,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