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当盖板按大圆孔、槽孔制孔时,应增大垫圈厚度或采用孔径与标准垫圈相同的连续型垫板。垫圈或连续垫板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M24及以下规格的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垫圈或连续垫板厚度不宜小于8mm
2)M24以上规格的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垫圈或连续垫板厚度不宜小于10mm
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的垫圈或连续垫板厚度不宜小于连接板(芯板)厚度。
4 高强度螺栓孔距和边距的容许间距应按表4.3.3-2的规定采用。
表4.3.3-2 高强度螺栓孔距和边距的容许间距
注:1 d0为高强度螺栓连接板的孔径,对槽孔为短向尺寸;t为外层较薄板件的厚度;
2 钢板边缘与刚性构件(如角钢、槽钢等)相连的高强度螺栓的最大间距,可按中间排的数值采用。
4.3.4 设计布置螺栓时,应考虑工地专用施工工具的可操作空间要求。常用扳手可操作空间尺寸宜符合表4.3.4的要求。
表4.3.4 施工扳手可操作空间尺寸
5 连接接头设计5.1 螺栓拼接接头5.1.1 高强度螺栓全栓拼接接头适用于构件的现场全截面拼接,其连接形式应采用摩擦型连接。拼接接头宜按等强原则设计,也可根据使用要求按接头处最大内力设计。当构件按地震组合内力进行设计计算并控制截面选择时,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进行接头极限承载力的验算。
5.1.2 H型钢梁截面螺栓拼接接头(图5.1.2)的计算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1.2 H型钢梁高强度螺栓拼接接头
1—角点1号螺栓
1 翼缘拼接板及拼接缝每侧的高强度螺栓,应能承受按翼缘净截面面积计算的翼缘受拉承载力;
2 腹板拼接板及拼接缝每侧的高强度螺栓,应能承受拼接截面的全部剪力及按刚度分配到腹板上的弯矩;同时拼接处拼材与螺栓的受剪承载力不应小于构件截面受剪承载力的50%;
3 高强度螺栓在弯矩作用下的内力分布应符合平截面假定,即腹板角点上的螺栓水平剪力值与翼缘螺栓水平剪力值成线性关系;
4 按等强原则计算腹板拼接时,应按与腹板净截面承载力等强计算;
5 当翼缘采用单侧拼接板或双侧拼接板中夹有垫板拼接时,螺栓的数量应按计算增加10%。
5.1.3 在H型钢梁截面螺栓拼接接头中的翼缘螺栓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拼接处需由螺栓传递翼缘轴力Nf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等强拼接原则设计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并取二者中的较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