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网络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国内外交往软件的推广为人们提供了互动平台。
网络主体可以通过这些平台发布信息、与他人讨论共同感兴趣的内容,加入喜爱的话题形成多人互动,只要使用互联网,就可以进行网络交往。
2.网络交往主体的平等性和自主性
人生来追求自由和平等,网络是一个实现资源信息公开共享的平台。交往群体没有身份、背景、文化、职业和外貌等条件的限制,在这里的每个人都是“平等”和“自由”的。
只要掌握电子设备的使用技能,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各种社交平台与他人沟通交流。
人们能完全抛弃现实社会的顾虑,用平等的身份自主选择交往对象和交往方式。
在网络世界里,网络主体在现实世界中的社会属性都会剥离,突破现实生活中身份地位、阶级特权、贫富差距和外形样貌等樊篱。
你可以使用真实或者构造的虚拟身份与人交流,甚至同时扮演不同角色。网络交往的主体身份信息可以完全实现自主选择,同时交往对象和行为也不会受到他人影响和控制。
你可以随意选择与什么样的人交往,交往过程中随心所欲的发表自己的言论,按照个人喜好的方式进行网络交往。
3.网络交往过程的便捷性和随意性
人们进行网络交往基本不存在限制条件,只要连接互联网就可以获取大量感兴趣的内容。网络交往操作简单、成本较低,而且随时随地都能进行,足不出户就可以看遍世界。
在现代传统交往中,我们大多是以文字为主要交流方式。在网络交往中,为了弥补文字不能完全表达交往双方真实想法的遗憾。
网友们开始运用符号、表情和图片等手段表达多样化的思想动态,这些手段可以生动形象的表达出交往主体的思想情感。
随后出现的语音通话和视频通话更是直接让交往双方进行“面对面”交流,交往双方隔着屏幕,实现了网络交往和现实交往的同步。
网络交往中构建的人际关系实际上是非常脆弱的,存在太多的不稳定性。
由于缺乏现实世界中稳定关系的维系,交往主体可能因为情绪和兴趣的变化随时改变交往对象,这就导致了网络交往人际关系之间的随意性。
随意性还体现在网络交往行为上,对于道德责任感缺失的群体来说,很有可能在交往过程中出现欺骗、威胁甚至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