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法律地位,律师事务所隶属关系怎么规划

首页 > 体育 > 作者:YD1662023-11-25 05:11:32

京都律所与大港油田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签字仪式

在京都成立之初,中国第一个行政法博士、第一个民事诉讼法博士、第一个留苏的法学博士等中青年学术精英云集,京都所也被称为“博士教授律所”。

在合伙制改革的浪潮中,北京律师业的改革无疑走在了最前端。在1994年,北京合作所61家、合伙所46家、国办所53家⁴,呈三足鼎立之势。北京市司法局按照司法部关于律师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部署,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两不四自”为方向,以“合伙所”为主要组织形式,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最终形成了以合伙所为主体、多种组织形式律所并存的新格局。

与岳成律师、田文昌律师走上同样道路的还有中伦的张学兵律师、天达的李大进律师、君泽君的陶修明律师、竞天的彭学军律师等等,在那一时期,中国律所朝气蓬勃。

1996年5月,新中国第一部《律师法》正式颁布,其中第18条明确规定可以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明文废止了“法律顾问处”。律师的定位也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变成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四)蓬勃发展后的精细化运营

在《律师法》颁布后的十年间,伴随着市场化经济体制的完善,与社会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国法律服务行业迎来爆发期。在律所数量飞速增长的同时,中国顶尖律所开始修炼“内功”,经营管理逐渐向同等级的的经济体看齐,一时之间一体化、公司化、提成制、工薪制、计点制等新鲜词汇,开始在律师之间被更多地谈起。

1996年,刚刚创所5年的金杜,就展露出了要成为一家卓越律所的雄心。开始从一家提成制律所向一体化律所的转型,金杜的平台化优势就此得以奠定。

作为由赴美归国的留学生创建的涉外律所,段和段在90年代就开始进行公司化管理和“lock step”分配体制,这为段和段今后20余年的稳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2年,中豪在袁小彬的运筹帷幄下开始进行公司制改革。袁小彬律师设计了“分步走”的改革策略,分批次转型,摒弃提成制,但短期内允许工薪制和提成制并存, 3年内要全部过渡为工薪制。最终中豪确立了律师不挂靠、分所不加盟,全员授薪、合伙人计点的管理机制,中豪的蓬勃发展证明了其改革的意义。

2004年,汉坤以制度立所,律所的收入、支出、分配都由律所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合伙人、律师、行政人员的所有招聘都由律所统一进行。律所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成长路径都由律所统一协调管理,内部层级清晰,决策程序垂直,制度成为汉坤能够后来者而居上的关键。

2004年,王忠德律师加入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逐渐形成“议、决、行、监”相对分离的民主管理制度,由合伙人会议形成意识,董事局会议形成决策,管委会负责执行,监委会负责监督。

2005年,泰和泰管理体制改革,委员会制度开始施行。泰和泰在律所内部设立管理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制度,合伙人大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管理委员会是执行机构,并提出所有合伙人都有参与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2007年,对律所管理有着深度研究的梅向荣律师加入盈科,职业经理人制度开始成为盈科沿用至今的“铁律”。

同一时期,炜衡创造了独特的财务互助制度,即每位合伙人拿出收入的6%,对短期内没有收入的、年长的、或面临难处的律师提供帮助,集全所之力帮助其克服困难。

21世纪打开的不仅仅是新世纪的大门,也是中国律所的变革之门,在21世纪最初的十年间,中国律所的改革风起云涌,中国律所在这一时期抖落沉积许久的斑斑“锈迹”,重新焕发了无限的生机。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通过的对律师法的第二次修订,中国律师重新定义为“为当事人服务”。取消了合作所的法律地位,可以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个人所的法律地位得到确立,国资所开始扮演填补法律服务盲区的角色。

随后,中国律所再迎改制潮。2008年6月-11月,北京大成、新中银、江苏维世德申请改制。2009年11月,北京大成成为北京首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到12年底北京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已达5家分别为大成、尚公、德恒、金诚同达、中伦⁵。

而作为中国法律服务行业重镇的上海在2012年12月,才迎来第一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一年后,锦天城成为上海的第二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

至此,中国律所的制度改革告一段落,从最初政府管辖的国办所,转变为律师合伙经营挂靠在政府机构下的合作所,再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需要进一步改革为合伙所,直到2007年为了适应和满足中国律所的规模化和国际化,而诞生的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40年的历史,中国律所从粗放经营走向精细化运作,中国律所的体制紧跟时代需求而变。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科技的不断应用,我们谁都不知道中国律所的未来到底会变成什么样,我们能做的就是准备好一切,然后拭目以待。

02

市场篇

中国律所的市场变化与经济发展同步

在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百废待兴,法制建设刚刚恢复,伴随着“拨乱反正”的浪潮,律师承接了大量的“平反”诉讼业务,在律师制度恢复之初,诉讼代理占据了法律服务95%的份额,是律师业务的主要来源。

(一)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萌芽

1978年12月12日,周纳新律师和江浩律师代理了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之后的第一起刑事案件⁶。

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依法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进行了公开审判,刚刚结束15年劳改的张思之律师出任“两案”的辩护小组组长。

事务所法律地位,律师事务所隶属关系怎么规划(5)

著名律师张思之(左一)曾被安排做江青的辩护律师

在那一时期法律顾问处只有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以及为一些国营、集体企业提供法律顾问等业务。

随着中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民事案件与经济案件逐渐增加,对律师办案的专业性也提出新的要求。于是,北京法律顾问处开始分为刑事组、民事组、经济组,再后来逐渐演变成第一法律顾问处、第二法律顾问处、第三法律顾问处,直到最后更名为“律师事务所”。

1979年,改革开放政策开始全面实施,国营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1979年7月15日,中央正式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迈开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性脚步。

1983年,中国第一家经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律师执业机构——广东对外经济法律顾问处成立。到10月,全国第一家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成立,中国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的历史从此开始。

1985年,中国律师共提供涉外法律服务4324件⁷。

1986年,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杭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成立。当时,中央提出要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的口号,要打开国门,走向蓝海。1月4日,浙江作为中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省份,响应国家号召颁发《浙江省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开始引入国外资本,这就需要有能够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律所和律师。于是,当时杭州市第三家市属国办所——杭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成立,王秋潮律师是第一任主任。当时扮演的角色主要是接受国内企业走出去和国外企业走进来的相关委托。

1988年,天册现任主任章靖忠离开浙江省政法委来到杭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当时的章靖忠律师作为浙江省第一批科班出身的法律毕业生刚刚毕业4年。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年轻人在将来会和王秋潮一起将天册带到今日的高度。

1994年,浙江省实行第一批合作制律所改革,杭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天册律师事务所,这是一家在日后一直占据浙江法律服务市场头部的区域性标杆大所。

1992年,*南巡讲话,确定了深圳等经济特区,并给予特区优惠的政策,鼓励特区招商引资,优先发展。这些举措大大促进了跨国公司的在华投资,形成了持续的投资热潮。律师业务类型也开始逐渐变的多样化,除传统的诉讼业务外,金融证券、投资并购、仲裁、知识产权等新兴市场也开始出现。

(二)中国律所的黄金时代

1993年,随着中共十四大的召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正式确立,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企业实行优胜劣汰,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

在中国经济从体制化向市场化转变的历史时期,伴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变化产生了日后最顶尖的一批中国律所。

早在1991年,张学兵还只是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一名26岁的年轻人,因为工作表现出色,得到了一套两居室住房作为奖励,当时他刚刚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三年。他发现身边的很多同事辞职后都自己创办了律所,肖微、武晓骥、储贺军等人创建了君合,英语最好的韩小京、邸晓峰等人创办了通商。

1992年底,国务院在《关于全面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了房改的总目标,这意味着“房子”将进入市场,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机会。1992年张学兵与李文、开粮、杨若寒等人在京城大厦1608室创办了中伦律师事务所,中国的房地产法律服务业务在中伦手中得以拓展,中伦通过自身的努力以及行业的持续推动,拓展了律师进入非诉业务领域的空间,将律师服务贯穿了从拿地、开发、建设、销售、抵押贷款,到租赁、物业管理等地产开发的全过程。

早在1988年,高西庆和王波明等人共同撰写了《关于促进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化和规范化的政策建议》(日后这份建议被誉为“中国证券市场的白皮书”)以及《中国证券市场创办与管理的设想》。

事务所法律地位,律师事务所隶属关系怎么规划(6)

高西庆(左二)与1981届研究生同学合影

1991年,留美归来的高西庆等人成立了海问证券投资咨询事务所,主要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和上市。1992年,高西庆争取到参与北京市司法局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的机会,高西庆、何斐、赵燕等6名合伙人以海问咨询的法律骨干为班底,创立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1992年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高西庆担任首席律师和发行部主任,不再担任海问合伙人)。创立初期,海问律师事务所和海问咨询互相协调补充,向客户提供全方面的改制服务,成功完成了青岛啤酒、仪征化纤、庆铃汽车等企业的改制和境外上市,沈阳金杯汽车的规范化*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1992年,在北京大学任职的王立华决定“下海”,与他一同“下海”的还有宁成、李方、李鹏等几位创始合伙人,共同创立了“开元”律师事务所,正是这批优秀的创始人奠定了“开元”的专业基础,不仅在传统的诉讼、仲裁业务领域风生水起,在涉外的证券、投资、并购反垄断等领域同样崭露头角。

1993年,“开元” 搬迁至大百科,并代表众多国内企业就海湾战争导致的损失进行国际索赔。1994年,开元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天元律师事务所,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1993年,在贸易促进会法律部工作的王俊峰发现,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很少有从事国际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常常在国际投资与经贸活动中被外国律师所轻视。于是,王俊峰和三位贸促会的同事,以及两位分别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土地局工作的同学创办了金杜律师事务所

创立伊始,金杜就瞄准国内及对华投资企业,致力于为其提供国际一流水平的法律服务。基于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相对集中的法律市场业务领域,金杜形成了以外商投资和一般性涉外业务及涉外仲裁为主的业务结构。

1992年下半年,郭峰,唐金龙,董安生,朱玉栓,江华,鲍卉芳,刘玉明“中银七君子”开始筹划创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1993年中银律师事务所获批正式成立,合伙人董安生律师担任中银律师事务所第一任主任。同年,中银律师事务所第一家客户“天桥百货”成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银律师事务所赢得了“为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美誉。

在90年代的A股市场上,只有拥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才可以签署上报证监会的法律意见书,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证券律师”被视为一种特殊的专业存在。

1992年,韩小京、邸晓峰和刘钢分别从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和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辞职,在赛特购物中心,拉开了通商律师事务所的序幕。设立伊始通商的主要业务是代表中国的银行或财团进行贷款和境外发债。

1993年,中国企业开始走向境外的资本市场,马鞍山钢铁和昆明机床两个H股上市项目,让通商成为第一批从事境外资本市场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使其与境外顶尖投行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这也是此后20年里,我们总能在大型境外上市项目中看到通商律师身影的原因。

1994年,张利国与另外两位合伙人一起创立了国方律师事务所。辞职前在央企做法务的张利国有机会去美国的律所进行交流和学习,在与境外同行的交流中,他发现虽然当时境内的资本市场尚处于萌芽状态,但随着中国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的兴起是必然之势,未来非诉领域将会是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主流。于是,张利国在创立国方律师事务所之初,就瞄准初露曙光的资本市场。2004年,国方所进行了*,分立形成的“国枫律师事务所”在张利国的带领下踏上了崭新征程。

事务所法律地位,律师事务所隶属关系怎么规划(7)

1992年的上海外滩

1992年,中共十四大召开,确立以浦东特区为龙头,把上海建设成为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从而带动长江经济带实现跨越式的发展。与此同时,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另一出“重头戏”在上海鸣锣开场。

1993年,浦东还没有建起一座高楼,已经拿到华盛顿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的段褀华却不想继续在美国律所工作,在历史的机遇面前,段褀华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到祖国。1993年的中国刚刚放开市场,外企进入中国寻找发展机会离不开中立的社会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段褀华意识到开拓中国律所的涉外业务就是他创办律所的使命。同年,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成立。创立之初,段和段聚集了一批具有海外背景的精英法律人士,精湛的业务能力让他们很快就赢得了良好的信誉和外企客户的认可。

当段褀华和段和段的律师们在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上纵横披靡的时候,上海滩的另外一群年轻人,同样将目光锁定在中国高端业务市场。

1993年,刚刚从复旦大学法学院毕业的周志峰和吕晓东与3位来自上海第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起创办了方达律师事务所。在90年代初,上海设立证券交易中心,这为初生的方达带来发展的良机。方达的李骐和黄伟民两位律师有幸参与了国内第一个有律师参与的IPO项目。在此后的数年间,方达参与了近百家中国公司的上市项目,直到现在方达仍占据着中国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的重要份额。

1998年,上海律所的涉外业务发展迅速,具有海外工作和学习背景的律师纷纷回国创办律所,中国律所的国际服务能力剧增。但与此同时,中国律所滞后的管理模式与经营方式,难以满足应对超大型、高度专业的跨区域法律服务需求。

同在1998年,作为上海涉外领域的知名律师,俞卫锋、韩炯、秦悦民在与国外律所的合作与竞争中,他们意识到律师团队协作的重要性。于是,一家致力于从事国际业务的新型律所——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此诞生。

90年代,北京和上海几乎覆盖了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全部业务。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加速,以及始于1996年的“西部大开发”政策,经济发展从沿海发达地区逐步深入到内地,随之产生的大量法律服务需求,催生了中国最具代表性的一批区域大所。

(三)区域服务市场的崛起

1993年,当时正值我国金融体制变革,各个国有专业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改制。同时,由于改革开放后民众的贷款等经济活动量快速上升,纠纷也随之增加。

为了借助社会的力量应对日益增长的法律事务,特殊的时代和地域背景下,工商银行宁夏分行与区司法厅合办的“非典型性”国资所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于1993年9月1日获批,曾经的工商银行宁夏分行法律事务处处长祖贵洲与卢志斌、涂国城、杨凝华四人一同开启了兴业的征途。在银行工作多年,同时具有经济师和律师职业资格,拥有丰富金融法律知识和经验的祖贵洲深知具备跨学科知识结构的重要性,并为兴业的非诉业务发展作了前瞻性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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