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十天干”与“十二地支”相配合,便有了六十天为六旬;六个六十天约为一年(见《尚书·尧典》);六十年为一甲子等等的循环往复的“干支纪年法”,也由此形成了“天干地支”糅合于一体的中国自古而来的“阴阳合历”。
要说的是,殷商以“干支”纪日而非纪年。比“干支纪年法”更早的,还有“帝王纪年”“年号纪年”“岁星纪年”“太岁纪年”等纪年方法。“干支纪年法”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五世纪。汉代,才开始将其与“年号纪年”同时使用。
还要说的是,汉代,“干支”还有了另外的名称。
十天干——甲-焉逢;乙-端蒙;丙-游兆;丁-彊梧;戊-徒维;己-祝犁;庚-商横;辛-昭阳;壬-横艾;癸-尚章。
十二地支——子-困顿;丑-赤奋若;寅-摄提格;卯-单阏;辰-执徐;巳-大荒落;午-敦牂;未-协洽;申-涒滩;酉-作噩;戌-淹茂;亥-大渊献。
《史记·历书》中,使用了上述名称来表述“天干地支”。学者们称,这些“别名”,当为战国时期的楚语,由楚地星历大家甘德所创。司马迁深谙楚文化精髓,于是也受到了甘德的星历学说影响。
其实,当时的中原学者,稍有些名气的,都不可能不受楚文化影响。刘安的《淮南子·天文训》中,亦有明显的痕迹。
进一步来说,“天干地支”中还包括着“十二”这个“天之大数”。
《左传·襄公九年》:“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
《天问》:“天何所沓,十二焉分?”这是问,十二这个“天之大数”是怎么来的呢。
郑文光先生认为,“十二”,不仅仅是古人对天区的划分,“而是照应到天地关系”,“还保留着天圆地方说的残余”云云。
总之一句话,中国的古天文学,是中华文明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