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新政策对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的规定,是根据不同类别的人员做的不同规定。
具体分为两大类: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规定: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又分为三个小类。
① 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和异地居住人员。(主要指:享受职工医保的在职人员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这类人员只要有就医地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有效期限,就是长期有效的。
② 常驻异地的工作人员(包括其随同的子女)。
这类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有效期限,是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确认的。
例如:常驻异地时间的证明材料。
③ 长期在异地学习的人员。
这类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有效期限,是根据本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确认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期限的长短的。
例如:能证明在异地学习的具体时间的材料。
④ 异地生育人员的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有效期限是:只在当次生育期间有效,生育期满即刻失效。
二、转诊和急诊参保患者的规定:
转诊和急诊参保患者分为两个小类。
① 转诊参保患者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有效期限是6个月。
6个月的有效期内,可以在就医地内多次就诊。
② 急诊参保患者的异地备案手续的有效期限是:在当次就医直接结算后,备案手续立即失效。
以上就是异地就医新政策对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有效期限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