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录用条件可以是共性与个性的结合。
共性体现在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如劳动者应聘时,应该如实告知工作相关信息,包括教育背景、身体状况、工作经历等。个性体现在不同岗位的不同要求,有相关学历要求,相应技术证书要求等。
3、严格试用期考核
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必须提交有力的证据,证明试用期员工工作考核不达标,不符合企业录用条件,才能按规依法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4、试用期考核结果是证明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据。
公司需要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考核方式,执行严格持续的考核,定期考核 不定期考核,证明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公司要在试用期内,将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告知员工,并按期将考核结果通知员工,要求其签字确认。
5、特别注意事项
试用期不得随意延长,经过考核,还难以确定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不能通过延长试用期来继续考核。
超过试用期,企业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