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援助湖北的部分医务人员由原来的合同制或者人事代理转变成了事业编,引起了热烈讨论,而且又到了一年的毕业季,找工作势必牵涉到人员编制的问题,现在我们来看看医院常见的几种用工方式都有哪些差别?目前,医疗卫生招聘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分别是:事业编、备案制、人事代理、合同制,还有劳务派遣。
事业编医院最早都是事业编制,后来国家推行医院去事业编计划,但实行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为了推进医院编制改革,原则上不再开放编制,退休后国家收回编制,最终逐步取消编制。现在仍然没有完全杜绝新进事业编,但进事业编必须逢进必考,再者对于高级人才比如博士人员、高级职称人员不受此限制,仍然可以进事业编。事业编的好处是工作稳定,除了犯罪或者严重违规,用人单位无权开除有事业编的人员,而且事业编人员各种福利齐全,在医院中待遇是最好的。要确定你是不是事业编,也很简单,去工作单位所在的相应“机构编制实名管理信息网”查询你的名字是不是在名单就可以了。其个人档案一般在用人单位存留。
备案制备案制,指医院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要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所以称为备案制。
备案制的特点是定岗不定人,岗位不具体到某个人,这个岗属于医院。你在医院名额是你的,但是“机构编制实名管理信息网”查不到你的名字,备案制人员的招聘方式和各种工资福利待遇等,与原事业编人员基本是一样的。
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医院或个人委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措施。其个人档案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留。
人事代理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本质上就是合同工。其工资、人事关系、社保等,都是和用人单位直接发生关系的。人事代理的工资收入、福利等个人待遇与正式职工也基本差别不大,但职称晋升可能受影响,再者一般不会升职为管理人员,比如一般不会担任行政职务的。
合同制合同制,是医院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短期工人,是临时性质的招聘方式,本质上是临时用工人员的一种。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临时工”,不占用编制名额,合同到期之后,单位可以决定是否和你继续签约。
但是合同制有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工资一般会比在编人员工资标准低不少,五险一金等待遇也是医院自己来制定标准,比如医院的很多护士还有部分后勤人员都是这种临时用工合同制,工资比较低,主要依赖绩效奖金,假如所在科室效益差,收入就不行了。再者,医院合同制职工是没有权利担任任何行政职务的。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如医院),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通俗的讲就是劳务派遣工的老板是劳务派遣机构,但上班场所是医院。
这种模式劳动者与医院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给付的,其工资水平不仅低于正式职工,也低于人事代理和合同工。一般医院里的保安和保洁都是这种劳务派遣性质的。
综上所述,就工作稳定性和福利待遇方面,应该是:事业编>备案制>人事代理>合同制>劳务派遣。应聘医院,如果确实没有事业编,备案制是最佳选择,其次是人事代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