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今年二月份卖了一套上海松江的房子,前面的流程都走得很顺利,但是问题出在了在房产中心过户完银行放贷上,由于买家也是置换房子,自己的房子已经卖了,急着要入住新房,从我这买的房还要装修,所以催着我交房。
我琢磨着现在银行贷款都批了,我也都过户了,钱到到我账户也就10天左右的事情,于是心一软就把钥匙交给买家了。让他先去安排装修的事情,也算是行个方便。
就我这菩萨心肠,就给我带来了大麻烦。银行放贷出问题了,问银行房贷的业务员说现在中国人民银行严控房贷,不让各银行新增房贷,我上网一查,有此情况的还真不少,甚至有过完户4个月都没放贷的,而且还没个准信,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放款。我傻眼了,妈呀放给了,钱没收到,而且还不知道什么时候给。买家已经拿着我的房子开始装修了,贷款没放,他也不用还房贷还在用着我的房子。我现在急着凑缺这笔钱凑齐了买房付首付。
于是现在被动的成了我,买家拿到房子了,他也不急着催贷款,中介拿到佣金了,也不急着催贷款,变成我最急,其实银行贷款这件事真不管卖家一点事,这都是买家的事情。关键是放贷遥遥无期。
我现在跟买家提出按合同来,钱付清了三天内交房,现在必须把房子还给我,但是他现在以房产证上都是他的房子为由,把门锁都换了,坚决不给。其实他现在巴不得银行晚些放款,这样他可以尽可能长的时间不要付房贷而使用我的房子。
我现在正在咨询律师能否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所以此事我的教训,请大家切记以下几点:
1.合同必须要注明付清房房款的截止日。超过截止日付违约金。
2.银行现在严控房贷,不要以为银行批了贷款钱就能下来,批款和放款完全两码事。放款周期现在听说正常的是3-4个月。
3.合同上必须明确注明款清后交房,不清款,不交房。买房的这么说都不能心软,有合同作为依据,管他房产证上有没有他名字。
4.现在置换房子千万不要把时间算得太死,要给银行放款至少留5个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