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输》一文曾为人教版新课标实验教科书九年级语文下册课文,选自诸子百家的散文《墨子》一书。而课文却就以“公输”为题是欠妥当的。
选作为课文的“这一部分文字”,其故事情节完整,人物形象鲜明,独立成篇是没话可说的,体现了课文编者的慧眼独具。但在标题“公输”之下,原书却还有其他的文字。而课文编者照搬原标题“公输”来统摄仅仅选作为课文的“这部分文字”,就显得标题有些过大过宽,似有难逃“冠大于首”之嫌吧。
幸亏“公输”为复姓,若为单姓,那标题岂不是就成为“×”了,这成什么标题呢?
一般来讲,标题就是文章之眼睛。或为文章内容之概括,或为文章主旨之揭示,或为文章叙述之线索等等。尽管在编者的眼里“公输”这个姓氏所指的就是“公输盘”这么一个人物,但如果不是凭借课下注释的帮助,让学生懂得课文就是以“人物名”来作为标题的,这恐怕是会有些困难的吧。
不妨随便浏览一下语文初高中教材,看看那些出自诸子百家的散文而选作为课文的,其标题可说是几乎没有一篇是跟《公输》这篇课文的标题有同类的。
依笔者之见,这篇课文的标题要么就以人名作为标题改为“公输盘”;要么最好就像选自《左传·庄公十年》的《曹刿论战》一文的编者所加的标题一样,改为“墨子止战”或“墨子止楚”。(其实课文后面的练习题中就有这样的语句——“墨子是怎样一步步止楚攻宋的”)这样一来,“什么人什么事”,让学生看后岂不就是“一目了然”吗?
笔者翻阅过高校的某些文科教材,对于《曹刿论战》一文所加的标题就有用“齐鲁长勺之战”的,而编者为什么就没有采用现成的标题——“齐鲁长勺之战”,而另用“曹刿论战”来作为课文标题呢?这实际上体现了课文编者的一种严谨和规范。像这样来给这类选文加上一个非常明确的标题对于学生作文时正确“拟题”无疑是具有导向作用和指导意义的。
因此,真诚希望《公输》一文的课文编者将所加的标题认真仔细斟酌一番,是否可以接受笔者微不足道的这点建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