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猫盟CFCA
前几天,有个跟猛禽相关的新闻引起了热议。
在不久前发布的,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最新《关于公示北京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中,出现了建议将“训鹰习俗”入选的语句。
也就是说,有人希望“训鹰”能够成为北京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先讲讲我们对这事儿的看法:我们反对“训鹰”入非遗。
因为说句实话,尽管我们能理解相关政府机构从传承历史文脉、促进文化建设的角度出发,对涉及传统文化活动的内容抱以格外的重视,但是光就“训鹰”这个习俗要进入非遗名单这事儿来看……
没条件,没道理,也没必要。
多少猛禽,死在训鹰者手里?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所有的猛禽都是国家二级及以上的保护动物。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机构,凡是进行了猛禽的非法猎捕、饲养或者交易,其结果都是牢底坐穿。
所以从环境来讲,“训鹰”这个习俗,并没有传承的客观条件。
金雕,我国一级保护动物 ©大猫
而且说到“训鹰”就不得不提到“鹰猎”——一种用受过训练的猛禽在野生动物栖息地捕猎的方法,“训鹰”就是这些猛禽受训的过程。
肯定会有人说,“鹰猎”在国外搞了几十年了,也没搞出什么问题,国内为什么不能搞?
事实上,目前国内大多数所谓“鹰猎”“训鹰”,不过就是“玩鹰”罢了——
这些人只是将猛禽当作一种宠物,满足自己的幻想和炫耀排面,然后对着一些杂书里面讲的“只有金雕才能配得上帝王之尊”的说法,莫名地自信。
醒醒兄弟,大清都亡一百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