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作为古代的陋习,指的是用布将女性的双脚紧紧缠裹,使其畸形变小,以为美观。古代女性一般从四、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足者。清人顾铁卿在《清嘉录》中提到:“(八月)二十四日,煮糯米和赤豆做糍团,祀社,谓之黏团,人家小女子,皆择是日裹足,谓食糍团缠脚,能令胫软。”可见,农历八月二十四日一般即为裹足的日期。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比较常见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李煜的舞女窅娘,婀娜多姿,纤丽善舞,深得李后主宠爱,还专门为她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璎珞装饰,让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说是“回旋有凌云之志”。由于窅娘的受宠,这种风气慢慢从宫中传到宫外,从上层阶级传至中下层阶级,有人认为这便是女性缠足的起源。
根据高洪兴的《缠足史》及其它史料的记载,缠足起源于北宋,盛行于南宋。《宋史》中记载道:“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宋代罗大经编撰的《鹤林玉露》中也写道:“建炎四年,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颦蹙曰:金人驱迫,跣行万里,岂复故态。上为恻然”。文人阶层中,苏轼的《菩萨蛮·咏足》诗中写道:“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辛弃疾的《菩萨蛮》中也有:“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可见在宋代时,缠足在上层社会和士大夫阶层中已十分流行和普遍。
元代时,蒙古人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而当时的汉族文人为了表示与蒙古人的“华夷之别”,鼓励自家妇女缠足,后来引起蒙古妇女的跟风,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不缠足为耻”的观念。
缠足之风在明代进入大盛时期,明太祖朱元璋将与其对抗的张士诚旧部编为丐户,下令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走火入魔之下,女子是否缠足竟成为社会地位,贵贱等级的标志。胡适先生把它和八股文,鸦片同列为明朝三大病症。
清代虽然命令禁止过禁足,却是屡禁不止。顺治元年,孝庄皇后就层下令禁止女子缠足,称“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然而到康熙七年,却对女子缠足开禁,当时还有“男降女不降”的说法,缠足之风又开始盛行,甚至连满族妇女也开始跟风缠足了。女子缠足的陋习一直到20世纪的民国初年才逐步得以废止。
缠足的起源和发展,在某方面正如高跟鞋一样,最开始是为了限制女性的出行和活动。据说高跟鞋诞生于18世纪路易十四王朝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为了限制宫女偷偷跑出宫去参加社交活动,便命令鞋匠发明出了高跟鞋。影星玛丽莲梦露却说:“虽然我不知道世界上谁发明了高跟鞋,但全世界的女人都要感谢它。”与西方的高跟鞋史相比,缠足的发展更像是一部血泪史,正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