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127年前的今天,1895年6月17日,是日据台湾当局的“始政纪念日”,也是台湾人民的“耻政纪念日”。
话说国耻《马关条约》闽南话版
《马关条约》是中国的国耻,是中国人民爱国主义教育的反面教材。
1895年4月17日,农历三月二十三,腐败无能的清廷被迫派代表李鸿章在日本马关(今日本下关市)春帆楼同日本代表伊藤博文签订了《中日讲和条约》,由于下关古名赤间关,日语“间”的读音近于汉语的“马”,中译名赤马关简称马关,所以《中日讲和条约》通常称《马关条约》。
《中日讲和条约》,作者供图
双方设定:
1895年5月8日(农历四月十四)为双方批准、换约的日期。附带言之,《马关条约》签订的农历三月二十三日和换约的新历5月8日,都是国耻纪念日,都是海峡两岸全体中国人心里永远的痛。2018年农历三月二十三日恰是新历5月8日,这一天恰是两个国耻日的重合,是双重的国耻纪念日。另外,2037年的农历三月二十三日也恰是新历5月8日,也是双重的国耻纪念日。
丧权辱国 割地赔款
《马关条约》资料图
《马关条约》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 和“澎湖列岛”等(原议条款还包括辽东半岛),列入“划界”以内,“让与日本”。
今天,我们经常说“海峡两岸”,中国地分两岸乃因《马关条约》“划界”而起、乃自《马关条约》“划界”为始也。
我们也经常说,《马关条约》是丧权辱国、割地赔款的不平等条约,实际上《马关条约》还包括了“弃民”的内容。《马关条约》第五款设定:(自批准、换约之日起)“限两年之内,日本准中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其变卖所有产业,退在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徏者,酌宜视为日本臣民”。
这就是说,1895年5月8日(农历四月十四)两年后的1897年5月8日为“台民去留”的最后限期,逾期仍留居台湾的中国人即被动地丧失中国国籍,被动地沦为“日本臣民”,沦为日本的“二等国民”。这是《马关条约》的弃民条款,是日人在中国土地上、也是其胁从者清廷在中国历史上犯下的一宗大罪,是台湾人民“特殊的历史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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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收听,知多一点
《马关条约》签订的农历三月二十三日,是“妈祖生”,是最受台湾民众信奉、被认为对台湾民生最多庇佑的神明妈祖的“庆诞日”。国家弱乱,百姓遭殃,台湾同胞首当其冲。割台祸起,神明如妈祖也爱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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