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 年春夏之交,变法与反变法斗争非常激烈,在这一斗争的幕后是“帝党”和“后党”争夺统治权的激烈斗争。光绪赏识康有为等人的主张,决定利用不断高涨的维新运动来推行新政。6 月 11 日,颁布了“明定国是”的诏书,宣布变法。新政从这一天开始,到 9 月 21 日慈禧发动政变,历时 103天,史称“百日维新”。
6 月 16 日,光绪召见康有为询问变法事宜,商讨和确定变法的步骤和措施,任命康有为为总理衙门章京,许其专折奏事。康有为提出了一系列新政建议。7 月 3 日,光绪召见梁启超,赏其六品衔办理译局事务;9 月 5 日,任命谭嗣同、杨锐、刘光第、林旭为四品卿衔军机处章京。对“后党”的顽固势力,光绪则予以打击,7 月 8 日,把攻击康有为的御史文悌革职;9 月 4日,又革去阻挠上书的怀塔布、许应騤等礼部六堂官职;7 日,罢去李鸿章等总理衙门大臣职务。这些组织措施表明了光绪推行新政的决心。
根据康有为等人的建议,从 6 月 11 日至 7 月下旬,光绪颁布了几十条改革诏令,包括经济、军事和文教等各方面,其具体内容是:经济方面,保护农工商业,设立农工商局,切实开垦荒地,开办实业,奖励发明、创造;修筑铁路,开采矿产,设全国邮政局,改革财政,编制国家预算等。
军事方面,训练海、陆军,陆军练洋操,裁减旧军,以及力行保甲制度,等等。
文教方面,改革科举制度,废八股,改试策论;设立学校,办京师大学堂;设译书局;允许自由创办报馆、学会;派人出国游历、留学等。
7 月下旬到 9 月下旬,又推行了政治方面的改革,如删改则例,裁汰冗员,取消重叠、闲散衙门,允许“旗人”自谋生计,准允百姓上书朝廷等等。这些改革措施虽与维新派原来“立宪法”、“开国会”的主张尚有距离,但毕竟表明他们愿意给予人民一定的民主权利。
维新期间,光绪给资产阶级维新派以一定程度的言论、出版、结社的自由;其推行的经济政策也有利于民族资产阶级的发展。但维新派关于实行君主立宪制、裁撤厘金及断发、易服、改元等主张均被光绪拒绝。新政代表了资产阶级的利益,遭到了封建势力的顽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