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轮回业报所决定的“命定论”:自己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后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其因果关系非常明确,无需怨天尤人,也无需呼天抢地——因为一切悲惨与苦难都是自己前世所为,只能自食其果、顺从业报。
悲剧冲突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矛盾和冲突。
悲剧冲突不可避免、不容退让,否则就不会构成悲剧性冲突;悲剧冲突的双方或多方,都以否定和消灭对方的生命、意志、思想和情感为目的,所以,悲剧冲突以尖锐性、残酷性著称。
悲剧冲突的直接结果只能是一方或双方的毁灭,或者陷入巨大的苦难之中。
印度史诗及戏剧不是没有表现尖锐的悲剧性的冲突,而是用大团圆的方式改变了悲剧性冲突所必然导致的灾难性的结果。
例如,史诗《摩诃婆罗多》所描述的大家族内部相互仇*的悲剧冲突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悲剧冲突。
他们之间血腥的*戮导致了数十万人的死亡。
尽管邪恶的难敌兄弟全部惨死,但天神赞赏他们死硬到底的抗争精神而欢迎他们升天;代表善的力量的般度兄弟最后也都升天;在天上他们消解了在人间的恩怨,血亲们重新团聚在一起,大家都成为了永恒的天神,享受着和平与幸福。
迦梨陀娑的《沙恭达罗》实际上是典型的“痴心女子负心郎”型的悲剧,但其大团圆的美好结局,消解了它的悲剧性。
我们只要比较一下同样类型的中国戏剧《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活捉王魁》乃至20世纪的中国电影《一江春水向东流》的悲剧性结局,就可以发现印度戏剧家是如何通过大团圆的结局把原本的悲剧转变为喜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