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被三次瓜分
比利时占领了卢森堡的法语区后,将占领区设置为比利时的一个省——卢森堡省。至此,欧洲形成了两个以卢森堡命名的地区——比利时卢森堡省、以及与荷兰组成共主邦联的卢森堡大公国。
四、卢森堡完全独立比利时独立后,卢森堡大公国和荷兰虽然名义上还是一个共主邦联,实际上两地的陆地联系已经切断,卢森堡成为了“飞地”。荷兰对于卢森堡大公国的控制越来越弱。
1842年,卢森堡撰写了第一部宪法,为“事实独立”的第一步。同年,卢森堡加入了德意志关税同盟,成为了关税同盟的一员。
▲卢森堡加入德意志关税同盟(灰色)
1866年,德意志两大邦国——奥地利和普鲁士为了德意志统一大打出手。普鲁士撤出了在卢森堡的驻军。
普鲁士军队的退出,给法国吞并卢森堡的机会。此时荷兰遭遇财政危机。1867年,法国向荷兰提出了购买卢森堡的方案。
法国此举遭到普鲁士和英国的恐慌。在德意志邦国和英国的压力下,1867年,各国签署《1867伦敦条约》,确认卢森堡为中立国,荷兰国王依然兼任卢森堡大公。
▲《1867伦敦条约》,确定卢森堡的中立
荷兰和卢森堡共主邦联的形式一直持续到1890年。1890年,荷兰国王威廉三世去世时未留下男性子嗣,维也纳条约规定荷兰王位不受半萨利克法限制,因此威廉三世女儿威廉明娜继承了荷兰王位。
但卢森堡大公受到半萨利克法限制。威廉三世本人虽没有留下儿子,但其远在德意志的亲戚拿*家族依然有男性子嗣阿道夫(威廉三世的远房堂弟)。根据半萨利克法,阿道夫继承卢森堡大公的位置,即阿道夫一世。
由于荷兰和卢森堡出现了不同的君主,这标志着卢森堡实现了完全的独立。比利时和卢森堡的国界和边境至此完全确立,一直延续至今。
▲卢森堡独立的第一任大公——阿道夫一世
历史上脉络相近的尼德兰(低地)地区,最终形成了三个国家——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
从历史脉络上看,荷比卢三国因地处英法德交界处,注定成为了大国争夺的对象。甚至到了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三国都没能逃脱战争的荼毒。
二战后,三国利用地处“十字路口”的优势,成为了欧盟的六大创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