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基础
(1)塔机的安装位置便于项目完工后塔吊的拆除;塔机与周围高压电线之间的间距符合要求;塔式起重机尾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他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0.6m。
(2)塔机基础必须编制单独的基础方案,表面应平整,有防排水和接地保护措施(应有独立接地,不可与施工地线相连),塔吊基础变更应进行设计变更,并有计算书、附图。
(3)固定支脚周围的钢筋数量不得减少和切断;主筋通连支脚有困难时,允许主筋避让。
(4)基础混凝土标准必须在C35以上,混凝土强度达到90%以上才能进行安装。基础混凝土必须做强度试压,取得试压强度合格报告。
(5)塔吊基础必须保证排水畅通,无积水。
(6)塔吊底层应设置围挡或防攀爬装置。
2、塔吊附墙操作平台
(1)塔吊加节和附着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锚固点应设置在承重柱梁与剪力墙上,不能设置在砖墙、空心板墙、阳台或建筑物的其他附属物上。
(3)塔吊附着过程中禁止擅自使用非原制造厂制造的附着装置;附着杆件与建筑物连接处必须确保强度满足要求。
(4)塔吊附墙位置需要搭设操作平台,设置1200mm高防护栏杆,刷红白相间警示油漆。底部设置踢脚板(刷警示漆),四周挂密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