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群塔作业
(1)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多塔作业时满足:两台塔吊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吊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3)同一项目多个总包单位、本项目与其他项目间群塔作业的协调由建设单位负责。
4、上人通道和休息平台
(1)上塔人行通道需按高空作业的规定搭设,与塔身可靠连接,通道上应设置大门,防止非塔司及工作人员随意进入。
(2)塔吊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第一个小平台应不超过12.5m高度处,以后每10m内设置一个。
5、作业安全
(1)塔吊经检测、验收通过后,在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标示标牌、塔吊安装验收牌。
(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及拆卸阶段,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区域内。在安装、拆卸作业期间,应设立警戒区,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总包安全总监必须全程监督监控。
(3)塔式起重机使用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员停留;物件吊运时,严禁从人员上方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