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后认为,2023年,在未征得1404房主同意的情况下,1403房主将入户门由内开改为外开,确实妨碍了1404家人的出行,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导致1404房门没法打开的情况。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规定:开向疏散走道及楼梯间的门扇开足后,不应影响走道及楼梯平台的疏散宽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开启。
法院最后判决,1403房主将涉案房屋入户门恢复为内开门。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履行。
门挨门的邻居都改了入户门 相互影响
该案中,法院判决被告1403房主将房门从外开的状态改回了内开。有人也注意到,这个案件中原告1404的房主也是将门由内开改成了外开的,但这次判决并没有让他也改回去,这是为什么呢?法官介绍,民事诉讼法里有一个被称作“不告不理”的原则,具体到本案中,1403房主并没有提出1404家的房门改成外开后影响到了他家,所以法院没有就这一问题进行审理。而下面的这起案例,就是两家户主都把入户门从内开改成外开后,相互影响,法院最后判决两家都恢复原状。
这起案件发生在北京市朝阳区,原被告双方一个住1505、一个住1507,两家共用一个走道,两家的门呈90度夹角。1507房主李先生是2004年买的一手房,1505房主隋先生是2020年买入的二手房,隋先生在装修时,将入户门从内开改成了外开。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王天水:隋先生这个改动呢,就造成他在开门的时候,有两次碰到了李先生,李先生就提出了异议,说隋先生你这样把门从往内推改成往外推,对我家出行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他要求隋先生把这个入户门从外推的状态再改回到内推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