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王天水:我们有的案子当事人也会拿这种理由来起诉,比如说你家窗户的设置,或者你家门的设置,觉得对我家风水不太好,但是实际上法院对于案件的判断还是根据他这个改动、他这个设置是否会实际对于相邻权利人或者其他业主造成一个妨害,或形成一个潜在的危险,如果没有造成妨害的话,不会说判决他对门进行这个重新改造。
对于有个别业主在门外占用楼道公共空间,摆放自家鞋柜、储物柜、杂物等情况,如果邻居劝阻不成,投诉到物业,物业也解决不了,到法院起诉法院又会怎么判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王天水:如果这个业主确实存在占据了一个挺大块的共有部分的这个情况,他对共有部分占用可能会造成对于其他住户的这个正常通行的妨害,也可能会造成对于消防通道或者逃生通道的阻塞,还有可能会造成对于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比如说保洁这个服务等等这一系列的这个妨害,如果确实存在这些妨害行为的话,他的邻居基于相邻关系,还有说物业公司可以基于物业服务合同,都可以向他主张权利,要求他停止侵权,然后恢复原状。
转自:央视新闻
来源: 北京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