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随着国际贸易的规范化和大英帝国在全球范围内的霸权影响力,关于酒桶的尺寸和术语方面越来越统一标准化。
千百年来,在英国,麦芽酒、啤酒、葡萄酒以及后来的烈酒在内的所有酒类的法律地位由不同管辖地区下属的不同管辖机构控制。
871年,阿尔弗雷德大帝统治下的英格兰在全国范围内创立了盎格鲁-撒克逊温彻斯特度量衡,1066年改用受法国影响的盎格鲁-诺曼度量衡。
1215年,《自由大宪章》签署,规定猪头桶“hogshead”的法定容量为60加仑,一个世纪后变更为50加仑。
1423年,猪头桶“hogshead”的法定标准变为63加仑,此后又在1510年再次修订为54加仑。1824年,新的英制度量衡又将猪头桶“hogshead”的容量定为52.5加仑。
制定度量衡的国家机关
在今天的苏格兰度量衡中,猪头桶“hogshead”的容量范围可以从52.5加仑至65加仑不等。
到了19、20世纪之交,威士忌酒厂和批发商开始大量使用从欧洲运过来的被拆解的二手葡萄酒和白兰地酒桶,尤其是波特酒桶、雪莉桶、邦穹桶和猪头桶。其他用于贮藏威士忌的桶型还包括马德拉桶(650升)和西班牙gorda桶(700升),后者是苏格兰威士忌法案允许用于陈年的最大容量酒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