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这样,白居易的母亲在一个夏日雅兴大发,到花园赏花观景,不幸失足坠井而死,白居易被迫“丁忧”在家。可惜大诗人有点按耐不住“诗兴大发”,两首新诗《赏花》、《新井》相继问世。
诗作的水平自不必说,但作为地方官的白大诗人在“丁忧”期间以花和井为题作诗,显然有点大不敬。虽然庄子在老伴死后可以击碗为歌,但这在唐朝可谓大逆不道!
有诗为证,老白的政敌抓住把柄,一纸奏疏上报朝廷,如此有伤官德孝道的事“叔可忍,婶不可忍”。一道圣旨贬官离京。之后因此再次被贬江州。
难怪江州司马在浔阳江头听到琵琶女的哭诉,慨叹“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即便是涕泪滴满青衫,又能如何?
各位看官觉得白诗人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