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庚双]设云“大概相同”也。若必云真大同府,则呆。祖上系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伟,身体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庚双]画出一个俗物来。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庚双]此句断不可少。现在兵部候缺提升。因未有室,贾赦见其世交子侄,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情愿择为东床娇婿。亦曾回明贾母,贾母心中都不十分趁意,但想来拦阻亦未必听,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况且是他父母主张,何必出头多事,因此只说“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贾政又深恶孙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宁荣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因此到劝过两次,无奈贾赦不听,也只得罢了。
这里说的是贾府最懦弱的小姐迎春的婚事。这一段文字介绍得非常清楚:迎春之嫁孙绍祖,贾母不称意,贾政“深恶”孙家也不高兴,更遑论宝玉一干兄弟姐妹和迎春本人的意见。可以说贾府上上下下众人没有赞成这个“中山狼”,没人愿意这位善良可欺的弱女子嫁给这头狼,独是贾赦的一意孤行。很可能的事实是:贾赦与邢夫人一顿晚餐,餐桌上一句闲话“就这样”吧,迎春“就这样了”。
很多读者看《红楼梦》,认定了贾母是至高无上的。那是有点皮相表面了。在礼上有明确的规定,婚姻怎样确定,只有八个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极明确,决定权非叔非伯非祖,而是“父母”——那时没有法律登记这一说,结婚是需要社会认定的,“媒妁之言”就起这个作用——贾迎春就是这样被爹妈推进了狼窝里。所有的人都同情她,眼看着束手无策。
由这件事我们可以联想一下黛玉的婚姻。其实宝黛之间的爱情在大观园中已是人尽皆知的“秘密”。但单是他们相爱有什么用?林黛玉的“小心眼”、她的失眠症恐怕都是因此而起。她的婚姻是她最大的事,而最大的事竟完全在虚空之上:父母之命她是甭指望了。“媒妁之言”呢?那是着落在她的养护人,舅父母——她的心上人的父母身上。娘家没人没钱也没势,寄生在人家篱下,你叫她怎生能吃好饭,睡好觉养得身体棒?可以说,她能够依靠的只有她的忠仆紫鹃。紫鹃“情辞试莽玉”,其实是看清了黛玉的处境,不经请示“主动出击”的一次行动。薛姨妈来“慰”黛五,紫鹃又一次主动跳出来,请姨妈来做这个“媒妁”之言,争取贾政王夫人的首肯。可惜是她的地位太低了,薛姨妈轻轻一句玩笑就抹倒了她。
这是宋代以来全中国妇女的共同命运。
以上刊发的是二月河先生关于《红楼梦》的文章,以飨读者。二月河先生对《红楼梦》对传统文化有很深入的考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