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海商法、票据法等。
商法对企业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每个企业都会涉及有关法律的事情,有的大企业还会有自己专门的法律顾问,但是对于商法,作为管理者的你们多少也要了解一些。
商法的特征:
倡导盈利的发展法;具有经济意义的身份法;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包含着大量强制犯规的私法;最具有开放性质的国内法。
商法的基本原则:
商事营业维持原则;商事营业利益兼顾原则;商事营业国家干预原则;商事主体类型严格法定原则。
商事主体:商事主体又称为商人,是指通过创制而享有商事法律人格,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事营业并在商事法律关系中享受商事权利和承担商事义务的人。
商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主体至少有一方的当事人是商人;内容,是商事权利与商事义务;客体是指商行为;能够运用的救济手段,有信誉受损责任,财产补偿责任等;构成要素,二元形式的主客体,主体就是商人,客体就是商行为,从而于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之三元化形成显著的区别。
商业登记:为了使商事主体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发生效力或相关法律关系发生对抗力,依照商事法律规范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由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并注册,进而使上述效力可得实现的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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