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 密云检察
俗话说得好
“捡小便宜吃大亏”
在我们的身边就有这样的事儿
爱占小便宜最后却吃了大亏
这不
密云区人民检察院
就受理了两起在集市上买卖鹿茸
而引发的强迫交易案
一起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例一
王某30岁,利用周末时间一个人到西田各庄大集溜达,在大集上看到有人在卖鹿茸。摊位外一个老年男子说这鹿茸一看就是好东西并问价钱。卖鹿茸那人说论片卖30元,论根卖25元,两人一起买才能20元。被害人一听觉得便宜就爽快地挑选了一颗鹿茸。卖鹿茸的拿起来就切,一边切一边说“兄弟,这个可是20元1克,不是20元一两也不是20元一斤”。
听到卖鹿茸的这样说,被害人王某就害怕了,因为一般大集上卖的都是农产品,都是按斤卖的,几乎没有按克卖的。细算一下就说不买了,但卖鹿茸的说不行切了就得要。被害人王某撒腿就跑,被两个人追上就打。随后卖鹿茸的又叫来一辆车,二人伙同司机把被害人弄到车上继续打,并让被害人拿出钱包里的银行卡和身份证,索要银行卡密码,被害人怕被打就把银行卡密码告诉三个人了。三个人把被害人带到银行门前,取走被害人银行卡上的14000元。
经鉴定,王某所购买的鹿茸鉴定价格为人民币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