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战争不是请客吃饭, 它是力的较量, 是血与火的洗礼。我们即便再愚笨, 也明白这个最起码的道理: 与其捉走年迈力衰、行动迟缓的老妇, 还不如抓走更加年轻力壮的"孙母",大人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杜先生说我们几个借着夜色的掩护,到石壕村捉人,并且在结尾暗示我们在捉不到老翁的情况下,气急败坏,连老妇都不放过。这不是事实。如果我们能不按"府帖"的名字,随便抓个人就能凑数,那我们何不抓走更加年轻的"孙母",而去抓个体力更差的老太太呢?这不合逻辑。
我朝妇人地位之高,大人也应该知道。在整个历史封建王朝中,我大唐妇人地位如果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唐代妇女从军之事, 史书上也有很多记载。据《旧唐书》记载, 就在杜甫先生写《石壕吏》的前一年, "卫州妇人侯四娘、滑州妇人唐四娘、王二娘, 相与歃血, 请赴行营讨贼, 皆补果毅。"
杜甫先生的诗歌创作风格, 后人往往用"沉郁顿挫"四个字来概括。也就是"若隐若现, 欲露不露, 反复缠绵, 终不许一语道破"。但是这种高度凝炼概括的风格,让我们背上了不好的名声,所以我们要来告他。
五、诉讼请求我朝实行乡保制,五家为一保,四家为一邻,百户为一里,五百户为一乡。每里置正一人,里长的职责是掌"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伪,催驱赋役。"《唐律疏议·讼律》规定: "同伍保内在家有犯,知而不纠者, 死罪,徒一年;流罪,杖一百;徒罪,杖七十"。
在我们捉老翁的过程中,乡里的里长是和我们同行的,他也是我们的证人。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 让老妇人到军营从事后勤工作,也是里长同意了的,与情与理都说得通,也是解决这家人困难相对较为合理的办法。
我们也不想抓人,也想过着太平生活。可是安禄山和史思明两个叛贼不干啊!所以如果要批判,也是要批判那些上层官僚阶层横征暴敛,批判乱臣贼子扰乱国祚, 给百姓带来深重的灾难。这关我们小吏什么事?
最后,请大人给我们做主,让杜甫再写几首诗,给我们正名,为我们挽回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