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他可能对这三性有点误解,通常这是指新闻报道的,而极目新闻发的是评论,评论的不真实往往是在引用素材上,而不太可能出现在解读层面,你可以说它观点不正确,这个谈不上不真实,因为这就是它的观点啊,难道它还有一个真实的观点藏着,现在说了一个虚假的观点?
而且他对时效性理解我也不太能同意,河南当地官媒大河网16日开始宣传,几个小时之后极目新闻以潇湘晨报转述的内容出的评论,这个速度是很快的,不存在时效问题,景区的火是一个持续的状态,并没有消失,所以时效性还是在的。
我不知道现在新闻学教的跟我以前理解的不一样么?这个分析怎么感觉不像新闻专业的人做的,唯一一点我认同的,是他说准确性的地方,但是好像跟我理解不同。
关于这件事我想引入一个分析框架方便大家理解,如果从专业媒体角度看,这件事分成三个阶段,就是现场表演,网络传播和官媒宣传。
需要说明的是,三个阶段的标准本来就是不一样的,可以现场表演的内容不一定都适合网络传播,适合网络传播的东西不一定都能作为官媒宣传。
就目前我看到的男女妲己的表演,现场演出应该是没问题的,暂时没有看到现场观众举报质疑什么的,也没有执法部门表态,如果有问题应该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文旅局来处理的。
但从景区上传视频开始,这个事情进入网络传播阶段,景区选择了一些放大互动环节的视频来吸引关注,这个阶段出现了很多质疑的声音。
但是我认为这是很正常的,谁红了都会被质疑,众口难调,对于这个质疑有些是不合理的,有些可能有合理性,有些可能值得商榷,但有争议这一点是客观存在的。
在大河网他们开始介入之后,也就进入了官媒宣传的阶段,这时候出现了一个变化,就是这个表演的片段被拿出来跟河南文旅挂钩,但这中间有一个选择的倾向问题,就是对完整表演中的片段选择和截取,可能会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宣传者对这个表演的传播方向和审美。
前边提到了,大河网的视频其实并没有试图放大这部分,但是互动环节可能是太火了,尤其是有潇湘晨报的传播之后,这个互动环节被放大了,同样争议也被放大了。
于是这个互动部分的争议,被极目新闻和人民网评认为可以用来评价这个节目的同时,也可以用来评价当地的文旅活动,这样导致了之后他们认为这个文旅活动中至少一部分是并非好主意和出格的。
这是我对三个阶段的理解。
那么接下来是我的观点供参考。
第一,我认为用cosplay的形式助力文旅项目的打造是一个很好的创意,这种表演形式应当被鼓励,即便说中间有些地方出现争议,这种争议更多的应该是去用来推动这种表演形式的改进完善,而不是把这种表演一棒子打死。
这里有人说他们动作神态过于妩媚的问题,我想提醒一点,这是因为他们扮演的是狐狸啊,这就是他们扮演的角色要求,他们要是一个个都面若冰霜,那就不对了,不能用现实中的标准去硬套。
像京剧里也有动物,比如说京剧宝莲灯里的啸天犬,扮演者也要模仿狗的动作在人身上闻,这很正常。
当然一些保守的人可能会对表演者与异性互动有疑问,确实该有边界,这一点可以讨论和改进,但应该把这种讨论和改进控制在一定的烈度之内。
第二,我认为当地景区在网络传播和当地媒体在宣传报道上,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场能力不够。
比如说景区上传视频推广的时候,是否考虑到了可能导致的争议,特别是在上传了一些比较妩媚的动作和画面,这个内容是不是可以考虑标注一下并无异性直接接触、无不良引导之类的。
现在很多自媒体都知道在视频里标注这些,那我现在看不到他们的视频,但从之后的网络反馈来看,当时他们推广这部分内容的时候缺少风险防范。
至于河南当地媒体,大河网可能是意识到有些画面不宜进入宣传报道,所以他们的内容相对保守,但是没有及时跟进解决网民的质疑,其实这件事后期他们做了一些采访,比如说解释演员的工作,但这些内容是应该坐在前边的,作为当地媒体控场意识是要有的,这是你主场啊,你是可以去实地采访有现场优势的,当地媒体没有保护好这两个表演者。
这可能还不光是河南的问题,现在文旅推广不是闭门造车了,肯定是要上到网络接受网民的检视的,之前淄博和哈尔滨其实也不是没有争议,比如说哈尔滨后来遭遇的小土豆争议,我觉得给游客起外号这个事儿其实很险的,当时极目新闻已经开始发文章说“不应该把这些概念和文字赋予具体的人格化与性别化”,但好在这个争议没有波及到文旅项目本身,但舆论风向其实没有人能说的好,所以将来任何想搞好文旅宣发的地方,可能也都得考虑一旦面临争议如何应对,尤其本地的宣传部门,搞文旅项目不是文旅局一家的事。
第三就说到很多人关心的极目新闻和人民网评的问题了,我觉得他们这两篇评论是以偏概全,就是事实虽然没错,但是不能代表整体。
我承认云台山的表演在互动环节可能存在争议部分,甚至我认为也有改善的必要,而景区会把这个内容拿出来作为推广,是不是有一些利用低俗想法的可能,这一点也没法完全排除,但是这最多就是景区在传播层面的问题,谈不上是一个主意和营销,至少没有论证。
这里最大的问题是,极目新闻和人民网评并没有派人去采访过,完全是根据网络上的不太全面的报道进行的评论,两位评论员都没有看过完整的表演,也没有目睹真实的互动环节,却根据明显有镜头语言和艺术表达的视频,以及一些网友在评论区的留言,就给这件事定性。
我想请问,你们写评论之前给过这两位表演者和景区以及河南文旅部门辩白发言的机会么?
极目新闻恰恰不是没时效性,而是太快了!
评论所依据的事实并不能确定代表现场表演的全貌,也不能代表这个景区的全貌,更不能代表整个河南文旅的全貌,请问你们是怎么得出来这是一个不好的主意和一个出格的营销的?这恐怕只是你们的猜测吧?你们甚至不能证明存在这样一个主意和营销。
即便这是一个主意和营销,你们最多也就是质疑,你们又不是文旅执法人员,你们有什么权力定性?让游客成为纣王,如果只是体验一种主题故事,何以见得就不是好主意?让扮演狐狸的演员表现妩媚,如果能把握合理边界,何以见得就不是一次合格的营销呢?那现在这个边界真的那么不合理么?最多也是有争议吧?
那你们做这个定性是不是也太草率了?动用你们手里的舆论监督权是不是也太粗暴了?之前说男女妲己尴尬,现在到底谁尴尬?
现在这件事之所以会进入到对媒体的批评,很大程度上就是部分网民对你们定性的不认同不理解,更是对你们评论之后导致演出暂停的愤怒,请问你们自问对这件事的定性足够有说服力么?如果有的话你们为什么不痛斥网民错误言论呢?
我个人看法,这件事就是一个本来处于网络传播的争议事件,由于两家媒体的粗暴定性,变成了在舆论报道中的批评打压,我个人认为这是非常不负责任也是非常不公平的,两家媒体的评论员和发稿编辑审稿领导都应该自我检视一下。
我从前媒体同行的角度建议极目新闻和人民网评,就自己粗暴的评论向这两位表演者、景区和河南文旅部门道歉,如果你们觉得自己脸皮薄,你们至少应该结合之后当地媒体发出的一些解释性报道,做纠正评论。
以上就是我对河南男女妲己遭媒体批评事件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和弹幕里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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